市检察院批捕_市检察院依法批捕18人

南方日报(记者/陈永怀通讯员/武晓军张妙玲)在北江未经合法采矿程序擅自挖掘河沙,不仅破坏了附近河沙沉积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极大地干扰了河内船只的安全通行,而且直接影响了沿河人民的农业生产和生活安全,破坏了生态环境。近日,英德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包庇犯罪分子罪等为由,决定批准逮捕18名犯罪嫌疑人李某。

经调查,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18名犯罪嫌疑人李某与李某合谋协商。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李牟平、李牟平等人支付了购买两艘无船采沙船和其他工具和设备的费用。他们在英德市大湛镇李希镇北江段和博罗坑北江段非法开采河砂,并将非法开采的河砂堆放在李希镇新村湖溪马口组一号码头和塘角围。经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李某及其同伙非法开采河沙13000余处,涉案河沙价值估计高达200多万元。此外,还发现该案的许多嫌疑人还多次在李希镇故意伤害和聚众斗殴。

公安机关立案为团伙成员收网后,英德市检察院出于环境保护和是否认定团伙成员犯罪的考虑,主动提前介入。并对案件的定罪、河沙价值的确定、恶势力团伙犯罪等问题提出了建议。,从而做好案件成功批捕的前期工作。案件被逮捕后,医院民警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利用周末时间到看守所提审,加班查看案件材料,总结需要进一步调查的问题,为公安机关后续调查取证提供帮助。经审查

,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为首的四人恶势力团伙,长期聚集相对固定的人员,多次在北江段非法采砂,未取得采砂许可证,扰乱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相对恶劣的社会影响。上述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他们涉嫌非法采矿罪,所以他们决定逮捕他们。

英德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河沙是国有资源。在河道中进行适当的采砂可以清除泥沙,控制河道,也有利于河道本身的泄洪。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采砂需要统一规划、公开招标、定点定时定量开采等。非法滥采不仅会造成宝贵的河沙资源损失,更重要的是,会危及河道内外的安全,破坏生态环境。请不要让公众以身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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