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6月6日,上海市长宁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共同应对疫情,帮助企业度过难关。这些政策包括财政援助、税收减免和产业支持、稳定岗位援助、加强企业经营支持和优化经营环境
第一,加强财政补助
1,有助于妥善解决困难企业的融资问题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尽快向受疫情影响较大、发展前景较好的本地区重点特色产业相关企业发放贷款,并通过改变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不还本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他们不会收回贷款,也不会施压贷款,而是继续发放贷款。做好对关联企业的续贷工作,争取尽快续贷。鼓励金融机构向受疫情防控保护的重点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2年,增加企业专项补贴、贴息支持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规模对疫情严重的中小企业,将提前全额补贴融资担保费。如果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不偿还本金,也不续签贷款,他们可以根据相关政策继续享受补贴。执行财政部的有关政策规定,支持和引导经认定的疫情防控重点担保企业,以及其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突出支撑作用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和医疗器械企业,按规定程序申请贴息支持
3,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对于因疫情而暂时无法正常经营、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如果该地区银行发放的小额贷款和小额贷款在疫情期间逾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银行确认后,还款期限可合理顺延,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支持和鼓励各银行机构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提供专项服务,降低手续费,简化业务流程,开辟绿色快车道。
二、实施税收减免和产业扶持政策
4,优化退税服务生产、销售、运输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企业,在实施增值税减免政策时,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5,递延税款支付因疫情难以申请的企业,应当依法申请延期。
6年,积极落实税收减免政策中小企业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在缴纳房产税和相关税费方面存在实际困难的,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免相关税费。实施与公益捐赠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抵扣政策
7年,加快兑现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且享受本地区扶持政策的企业,应建立绿色资金审核渠道,优化流程,第一季度支付。要有明确的政策标准,落实具体的企业项目,纳入2020年度各类专项扶持资金预算,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尽快发挥财务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加强对相关行业疫情的调查研究,坚持准确支持。按一定比例临时退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8,积极培育新技术、新模式、新格式加快培育网上诊疗、网上购物、网上教育、网上办公、数字娱乐、数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一批核心技术、用户流量、商业模式高成长创新型中小企业。鼓励区域性企业、研发机构和其他研发机构提供防疫相关技术和产品,优先安排城市地区各类专项资金
第三,落实帮扶稳岗政策。
9,采取多种措施降低企业劳动成本对不裁员、不裁员且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应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停工期间组织员工(包括企业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种网上职业培训的,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年度)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延迟3个月参保单位逾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社保机构申报后不再收取滞纳金,也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并将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保险费。适时实施适当降低职工医疗保险费率的政策
10、加强劳动就业指导和服务实行灵活就业政策,因疫情影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调整工资、轮换、缩短工作时间、综合调整利用当年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岗位,具体方式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法律政策的解释工作,积极协调解决疫情引发的各类劳动争议。支持和鼓励各类灵活就业信息平台发挥作用理顺就业信息供求对接机制,缓解企业就业困难。
第四,加强企业经营支持和服务
11、实行租金减免政策租赁区内属于国有资产经营场所的中小企业,3个月租金减半,免租区国有企业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协商减免和延期支付,尽可能多地向中小企业提供利润。鼓励集体资产管理参照住房执行鼓励各类市场经营者主动为租户减免部分租金。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法申请减免。在疫情期间,优先建设载体、文创园、中创空间、孵化器、创业基地等类型载体,为租赁中小企业选择城市创新平台、支持园区建设等相关政策提供租金减免。在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对新开办企业的租金补贴分阶段发放。
12、加强对外贸易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企业,加强与海关、市商务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通关便利化,帮助企业应对各种风险,顺利通关。针对疫情给企业带来的违反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要求企业通过中国贸促会申请“不可抗力事实证明”,以减少损失。对于海外重要订单的企业,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供应链等问题加大对贸易纠纷的法律援助力度,就企业在库存订单中面临的违约和纠纷提供政策建议;为企业签订的新订单提供咨询服务,降低交易风险点。
5,优化经营环境
13,搭建促进企业合作互助的平台我们将为企业搭建桥梁和平台,促进餐饮、旅游、购物等领域企业与平台型企业的合作和互助。支持区内承担国家和市级防疫保障任务的重点特色工业企业,通过区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和推广
14,充分发挥“一个网通办公”平台服务企业的作用对于企业设立、许可处理、纳税、劳动关系等业务相关事务,鼓励通过网上处理、“非会议审批”和“非接触”方式进行操作,减少对物理服务站点的访问次数,降低感染风险。依托长宁网上法院,开展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审判,提供网上司法保障和服务。
15,实行包容性和审慎性监督机制对中小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应采取预警、积极引导、及时纠正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因疫情影响未按时申报的,不予行政处罚。与地区金融机构合作,合理协调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还款的企业逾期信用记录的报送。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快速处理疫情期间企业信用修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