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情影响收入消费_广东公积金: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可延期还贷

文/杨成帕记者赵燕华通讯员岳建轩

肺炎疫情影响收入消费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月6日发布了《关于做好防疫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和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可按规定在2020年1月后申请延期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因防疫需要未能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办理缴费,视同正常缴存值得一提的是,该通知还明确指出,因疫情而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可以推迟偿还贷款,相关逾期贷款不得提交逾期记录。

零跑

省住房和建设厅表示,要宣传引导员工使用微信小程序如“广东省事”、“广东公积金”等,以及其他网上渠道如市公积金手机APP或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努力实现“零跑”对于不能在网上处理的,可以鼓励单位和员工在疫情结束后到现场处理。

如确需去现场办理,严格执行相关防疫要求,有条件的中心应引导员工提前预约,并按预约时间办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根据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控情况减少或暂停窗口服务

在防疫和控制期间可以偿还

。因疫情防控需要,存款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未能按时办理存款登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办理还款。疫情缓解后3个月内可以完成相关补缴业务,补缴完成后,视为正常支付。

可以延期支付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可按规定在2020年1月后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效益改善后,应恢复支付,并按规定缴纳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可延期

对于因新皇冠肺炎感染住院或隔离的人员、因防疫需要隔离的观察人员、参与防疫的人员、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可灵活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安排,合理延长还款期限如因疫情未能及时还款,相关逾期贷款经确认后不得作为逾期记录提交。

源|羊市发

责任编辑|戴曼曼

审签|吴霞

实习生|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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