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工地复工措施方案_国际贸易企业每单给予150元报关费补贴!青白江出台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业10条措施

2月15日,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发布《积极推进企业(项目)重返工作十项政策措施》,通过深化企业服务,鼓励和促进企业(项目)加快重返工作,促进经济稳定运行,有效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保障供应

对投保供应商或采购商不同程度的补贴

对青白江区增加防疫物资生产、改变防疫物资生产、优先向复工复业企业(项目)供应产品的企业(项目)补贴最高50万元,列入区级重要医用物资战略储备采购清单,预付采购价,企业新增设备投资的20%加大国际国内防疫物资采购力度,在满足医疗卫生机构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证企业(项目)按成本价复工需求。从市外购买口罩和体温计在区内销售的零售药店,给予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按规定(限)自行采购口罩复工复业的企业和重点项目,给予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参加复工和复工的重点企业(项目),按后勤费用和职工保护费用分别补助50%,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返岗企业(项目)点对点发放生活资料的餐饮零售企业,按销售额的10%发放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疫情期间工地复工措施方案

数据地图

帮助企业(项目)解决实际困难

关注企业就业、疫情防控、融资能力等

满足特殊人员企业的就业需求,动态开展网上招聘,充分发挥大港区人力资源产业园网上平台优势,促进就业岗位与求职者意愿的准确匹配安排专车接送区内外省重点企业员工,相关费用由区财政部门承担。

帮助企业(项目)预防和控制疫情青白江先进材料产业功能区、青白江国际铁路口岸和青白江欧洲工业城将分别设立至少两个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帮助企业规范医疗观察员管理。对于短期安置员工有困难的企业,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一些人员流动问题。

帮助企业(项目)提高融资能力鼓励辖区内担保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方向、有发展前景但暂时滞留的中小微型企业提供担保,并给予100%担保费补贴(含50%省级补贴)对从银行获得新贷款、展期和展期的企业,给予不超过防疫期间实际支付利息50%的折扣,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现有贷款,企业在防疫期间实际支付的利息,按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30%的利率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采取银行-政府-企业联动的方式,合理分担金融机构因疫情造成的贷款损失,对因向中小企业提供续保支持而造成损失的金融机构给予50%的补贴(含30%的市级补贴)。

引导和帮助因疫情食言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并依法出具不可抗力证明,帮助企业规避信用风险。

疫情期间企业相关费用的减免(延期)

帮助企业共同克服困难,减少疫情造成的损失

企业生产经营税费的减免(延期)新开工项目经申请可在6个月内延期缴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企业缴纳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予以减免。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纳税的企业,应依法申请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定额调整。鼓励电力、燃气、通信等企业减缓对困难企业相关费用的征收参与生活资料商业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器械、材料设备等防疫相关物资生产的中小企业,按销售目录电价的30%给予电力补贴。

物业租赁企业(项目)减租对于在2020年3月底之前租赁国有资产并恢复工作的企业,2月、3月和4月的租金将免费,5月的租金将减半。鼓励和引导其他业主在疫情期间降低租赁物业企业的租金,并对降低部分给予一定的补贴

降低物流供应链企业运营费用凡在成都国际铁路口岸申报的青白江国际贸易企业,按每150元申报费的标准给予补贴。已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包括进口预付款保险)的外贸履约企业,按实际支付的保费全额补贴。政府部门批准的公共收费项目,如挂箱、移动箱、拣箱、装箱、称重、短转运、理货等,将给予100%的补贴。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或成都铁路口岸产生的,免交集装箱逾期存放费。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