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智能网消息:自新一轮皇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受春节假期延长、复业推迟等因素影响,部分本地外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招商活动受到影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2月10日,商务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积极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的通知》全文如下: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 国家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和部署》,在切实防控疫情的前提下,尽一切努力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吸引外资。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积极帮助外商投资企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在做好防治工作的前提下,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协助做好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大力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有序复工生产。生产医用防护服、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的外资企业,应按照专项服务的统一部署组织生产,迅速恢复生产,充分满足需求。积极协助企业采购必要的防护材料;要指导企业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疫情应对工作计划,严格做好内部防控工作深入了解企业就业需求,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等手段促进劳动力供求对接,加大对企业恢复生产和就业的保障力度。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恢复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妥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密切关注在中国工作的外籍员工及其家人的生活,帮助他们做好保护工作。
(2)加强大型外资项目服务保障我们将密切关注正在讨论的重大外资项目的进展,及时了解外资决策的进展,加大沟通力度,积极推进投资合作,推动项目尽快签约。推进在建重大外资项目建设,优化网上政府服务,建立政府服务快速通道,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土地使用、就业、水电安全保障力度,确保企业投资如期到位,将疫情影响降至最低。建立和完善重点外资大型项目的联系机制,不乱加帮扶,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开展全过程对接服务,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突出困难
(3)投资促进方式的创新与优化针对目前人才流动受阻等困难,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优势,整合各类招商资源,通过网上洽谈、视频会议、网上签约等方式积极推进网上招商,不断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资储备项目库,选择一批有发展潜力的有吸引力的项目在网上发布,并做好与外国投资者的前期对接工作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海外投资促进机构的平台,增加投资环境和合作项目的宣传推广;加强与境外商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合作,积极开展委托招商和业务招商,组织灵活多样的招商活动,争取一批新项目签约落地。
(4)根据当地情况提供准确的帮助加强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优化和加强外商投资统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研究和预警,及时掌握外资企业在各行业和领域受疫情影响的情况;加强与外资企业协会和外国商会的联系机制,及时了解成员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投资趋势,加强针对性服务和指导关注疫情对各类外资企业的不同影响,分类实施政策,一个企业对一个政策,与相关部门共同采取准确的救助措施,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5)持续优化业务环境全面贯彻《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利用外资的意见》(国发〔2019〕23号)等法律政策,加强宣传和解释,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测的投资环境。梳理国家和其他地方近期出台的各种援助和稳定政策,引导外资企业利用金融、金融、税收、社会保障、就业、政府采购等各种援助和救济政策,一视同仁地平等对待内资和外资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影响各地要尽快制定和发布外商投资指南,发布管理指南、项目信息和相关数据信息等。为外商投资提供服务和便利,不断优化经营环境。
地方商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地位,建立健全疫情应对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创新工作方法,真正把重点放在协调解决外资领域应对疫情中遇到的紧迫问题上。加强横向合作和纵向联系,高度重视协调和信息共享。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及时报告稳定外资工作,保持疫情应对、大型外资项目跟踪服务、外资企业经营动态、统计信息、形势分析等方面的密切沟通。商务部(外资司)应对外商投资企业目前的复工或经营困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经整理分析后连同其他相关资料反馈给商务部(外资司)。
商务部办公厅
2年2月7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