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需要八个方面携手共进,共克时艰1月30日,郑州市红十字会向社会公布如何接受防疫捐赠。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爆发以来,郑州市红十字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与一线防控人员共同建立了救生防线。目前,许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都有兴趣向疫区和郑州市防疫部门捐款捐物。
现将郑州市红十字会接受捐赠、咨询和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1。接受捐赠
户名:郑州红十字会
账号:4100 1523 0240 5000 155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潼南支行
电话:0371-67170161
地址:互助路73号3号楼217B室
邮政编码:45000
3。根据目前疫情,仅提供医用外科口罩、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一次性防护口罩、病毒采样管、护目镜(防雾)、消毒剂(过氧化氢、84、二氧化氯等)等防护材料。),免手消毒凝胶,红外测温仪等。被接受部分
防护材料应符合或超过以下国家标准:
医用防护口罩应符合GB19083-2010和YY 0469-2010;
防护服符合GB19082-2003和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为保证捐赠物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捐赠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生产企业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企业资质证书
2。产品质量合格证
3。价格鉴证证明,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4。材料捐赠函
(2)自购或经销商
1。正式发票
2。材料捐赠函
(1)是经销商的资格
(2)购买时的价格验证(发票)证明
(3)材料捐赠函
以上数据除材料捐赠函外均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重要提示:
1。为方便开具捐赠发票,捐赠时请注明捐赠人(企业)的准确姓名和联系方式。
2。为便于接收捐赠物资,请先与郑州市红十字会沟通捐赠意向,确认后再进行捐赠。
3。接受的捐赠应当统一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除定向捐赠外,所有捐赠由市防疫指挥部统一分配和使用。
责任编辑:李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