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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期间中国医疗废物相关工作通知、技术指南等文件综述简介:自中国新皇冠肺炎爆发以来,全国各级环保等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等各项环境监管工作,为打赢防疫和控制战争提供支持和保障据了解,目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58个城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正常。
以下是北极星固体废物网络的评论。在流行病期间,全国各地发布了一些关于医疗废物的政策、标准、技术准则、工作通知和其他文件。
1、生态环境部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技术指南(试行)》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月28日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导各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处置肺炎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和技术
《指南》明确了肺炎疫情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卫生等部门完善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共同组织肺炎医疗废物的应急处置。以设区的市为单位,协调应急处置设施和资源,建立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资源清单规范肺炎疫情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活动,防止疾病感染和环境污染,及时发布应急处置信息
《指南》提出了肺炎疫情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技术路线因地制宜,在保证处置效果的前提下,可选择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窑炉等设施对肺炎疫情医疗废物进行应急处置,并实行定点管理。也可以根据跨区域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将肺炎流行性医疗废物转移到邻近区域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行处置。传染性医疗废物和防治肺炎疫情产生的其他医疗废物应当分开管理为医疗机构采用移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紧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提供便利,并免除环境影响评价等程序。
《指南》指出了肺炎疫情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技术要点防治肺炎疫情过程中产生的传染性医疗废物,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进行包装在医疗废物转移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操作电子转移单或纸质转移单,并建立台账。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优先收集和处置在预防和治疗肺炎疫情中产生的传染性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窑炉等突发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活动,应当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主管卫生防疫工作在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应加强人员的健康保护
2,《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紧急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重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运输环节和集中处置单位的安全保护和统筹协调
3,国家卫生保健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效防止疾病传播,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卫生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医疗机构主要职责,加强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加强医疗废物的运输和贮存
4,四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废物污染防治应急处置技术导则(试行)》
疫情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防止疫情“二次污染”蔓延,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1月28日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污染防控应急处置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据了解,《指南》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住房和建设厅、交通部和卫生和安全委员会参与。这是第一份在全国发行的省级“指南”。
肺炎流行性医疗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患者和疑似患者在治疗、隔离观察、诊断及相关活动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引起了社会关注如何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避免二次污染?
《导则》在预处理和分类包装、收集和运输、临时贮存、集中处置、健康保护、应急处置环境监测和废弃口罩六个方面有特殊要求
5年贵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30家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和6家替代性应急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名单日前,贵州省发布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30家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和6家替代性应急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名单
6年,湖南省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废物、废水和特殊废物管理的紧急通知》
7年,福建省发布《新关市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企业经营管理规定》
为应对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各地产生的医疗废物量可能迅速增加的情况,确保疫情医疗废物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近日组织专家编制并发布了《新关市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企业运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指出,原则上肺炎疫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由全国现有医疗废物处置企业优先收集、运输和处置当全国现有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的处理能力不能满足处置要求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时,市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和卫生卫生管理部门可在当地城市确定替代应急处置企业危险废物焚烧企业和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应当指定专门区域接收、贮存和处置肺炎流行性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化学废物除外)的处理能力不得超过危险废物协同处置能力和生活垃圾焚烧能力的5%。
《规定》明确规定,肺炎疫情中的医疗废物应当在相对固定的排放区域和排放口排放,原则上其他车辆不得同时排放。肺炎疫情中医疗废物的处理应使用专用工具,尽量采用机械操作,减少直接人工操作等。
8,江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技术指南(试行)+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首次转发《指南》,指导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规范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和技术要求,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
市生态环境局和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单位可参照本指南和相关标准规范,因地制宜地确定肺炎流行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管理要求
9年,延安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预案
10,四川省: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确定新冠状病毒省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备用设施的紧急通知》。根据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处置能力和空间布局,经研究,成都荣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节能(攀枝花)清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南充嘉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钟鸣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将被指定为全省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后备力量。请加强成都、攀枝花、南充、眉山生态环境局的组织领导,督促和指导相关企业按照重大传染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的特殊要求,做好肺炎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相关准备工作。自
11年“安徽省做好疫情期间全省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和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暴发以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并全面指导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全省医疗废物处置机构运行正常。及时收集、运输和安全处置医疗废物,为预防和控制新关肺炎疫情提供有力支持。
12,吉林: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防治工作中医疗废物和废弃口罩处理工作的通知前几天,吉林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工作中医疗废物和废弃口罩处理工作的通知》
13,安徽省:“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过程中医疗废物收集、转移和处置的若干措施”
是为了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紧急制定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中医疗废物收集、转移和处置的若干办法》(以下简称《防控办法》),由省政府办公厅于2月9日发布实施,作为安徽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八项措施之一
14年,安徽省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紧急通知:严禁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年安徽省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预防和控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住房和建设系统从卫生、居住区、公园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通知》,各地要加强对城市环卫工人的保护和身体状况监测;严格监督检查生活垃圾的清理、收集、运输和处理全过程,禁止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此外,应加强城市生活垃圾运输工具、处置场所和公共厕所的消毒措施,对垃圾和粪便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公园内举办的文化展览、科普教育、展览等活动将被取消,公园内展厅等游乐设施等封闭场所将被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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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