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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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计划投资20亿元人民币,并全资发起设立金融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本次投资于2019年4月26日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重庆农村商业金融有限公司的批复》(银豹苻坚[2020年第92号),同意设立重庆农村商业金融有限公司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9年4月26日,本行在重庆市江北区金沙路36号总行405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3名董事应出席会议,9名董事应出席实际会议,4名董事应有权委托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设立金融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整体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子公司(如最终实施方案超出董事会权限,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银行持有100%的股份。为确保金融子公司设立的顺利开展,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负责金融子公司设立的具体事宜。
除一名董事限制表决权外,该法案有12票有效,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投资不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本行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本次投资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2。投资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金融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注册地:重庆市;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的业务范围规划如下:向非特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委托投资者的财产;为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投资和管理委托投资者的财产;财务顾问和咨询服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本行持有100%的股份。
上述注册资本不超过本行董事会的批准权限,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本行自有资金设立金融子公司是我行遵守监管要求、加强金融服务风险隔离、促进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我行专业金融服务团队建设,有利于金融服务转型升级,有利于利润率扩大,有利于促进我行整体业务发展。这将对我行未来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此项投资不会对本行资本充足率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投资风险分析
筹备工作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向重庆银监局提交开业申请。本行将继续关注后续工作进展,及时披露信息。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