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期间,保险消费者应警惕“代理人投降”的陷阱
厦门银监局2月19日发布公告称,近期厦门保险市场出现机构和个人承诺帮助或诱导保险消费者全额退保并从中获利。
具体来说,此类机构和个人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平台等方式发布信息。,表示他们可以帮助保险消费者完全退出保险,要求保险消费者提供重要的个人资料,如身份证、银行卡、保单、家庭住址、照片等。,向保险消费者收取“咨询费”和“手续费”,以保险消费者的名义向监管部门投诉,甚至诱使保险消费者捏造事实。
《特工投降》充满了诡计。
贪小便宜,容易吃亏。保险消费者如果与所谓的“代理退保”机构或个人合作,可能会有个人信息泄露、经济损失、保险保障损失和法律风险。
以失去保险保护的风险为例。保险消费者退出保险后,就失去了保险保护。由于年龄和健康状况的差异,再保险的保险费率和承保条件发生了变化,再保险可能会有困难。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徐贤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中告诉记者,在疫情期间,如果被称为“代理退保”的组织或个人合作利用疫情来渲染气氛,炒作保险产品,诱使保险消费者“舍旧换新”,一方面会加剧社会恐慌,另一方面也会使保险消费者面临退保损失,新的保险产品可能无法真正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在此过程中,“代理退保”的机构和个人不仅可以收取一定比例的“咨询费”和“手续费”,还可以通过掌握保险消费者的银行卡账户来拦截和扣取其资金。
事实上,这种侵犯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代理退保”在保险市场上是一派胡言。例如,2019年,北京银监局收到辖内23家保险机构的举报,称有34家第三方金融公司以保险公司的名义,以“红利升级”和“利息补偿”为幌子,邀请客户退保、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收到保险销售人员非法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举报案件31起,占举报保险案件的22.3%。
北京银监局总结了此类风险的基本特征:一是以储蓄或投资保险产品的投保人为具体对象;第二是用“高收入”作为诱饵。三是以保险机构及其销售、客户服务等员工的名义邀请客户;第四,最终目标是获取资金和购买非法金融产品。第五,最终结果是消费者财务损失
2年8月019日,深圳保险协会曾就“恶意投诉保险代理人全部退出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发出消费提醒。报道称,社会人员经常通过社交网络平台、网上购物平台、电话短信等渠道向消费者发布虚假信息,“全国任何地区的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可以办理任何一种保险的全额退保,100%的退保成功、安全、快捷”。以“专业保险权益保护”的名义,要求保险消费者委托其代理人开展“全额撤回保险索赔”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