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13日电(朱子扬)记者今天从司法部获悉,近日,根据司法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领导小组的部署,司法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传染病防治中作用的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切实提高政治地位,把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放在首位。防疫和控制工作应被视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工作。坚持积极努力的工作方向和实事求是、分类实施的工作方法。我们应该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的功能。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和要求,充分利用平台阵地优势,积极提供全方位、全时间的法律服务。
通知要求地方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地方防疫工作的需要,建立防疫法律服务专业队伍和业务骨干排头兵,各级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平台)应为防疫法律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向贫困人口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优先接受和处理军人、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对第一线的防疫和控制工作,相关费用应减免。
通知强调要加强与疫情有关的矛盾纠纷的调查和解决组织动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根据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安排,采取适当措施开展矛盾纠纷调查,定期对隔离区、定点医疗机构周边地区、下班回家人员集中的居民区等重点地区进行调查,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的“乔峰经验”,坚持早、小、早苗头,及时调解,把发展初期的纠纷解决好,消灭在萌芽状态
通知强调要加强疫情法律咨询服务。对于受疫情影响的旅游、餐饮、劳务、房屋租赁等法律咨询需求,以及隔离与关闭、职业暴露、医患矛盾、防护用品质量等敏感法律咨询问题,应认真研究并提出专业建议,有效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挥公共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认真分析和判断疫情防控工作的法律风险,主动为疫情防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向生产和管理与防疫和控制有关的食品、医疗和建筑产品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努力实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服务,村(居)法律顾问保持沟通顺畅、反馈及时。
通知要求加强防疫宣传开展防疫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刑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内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支持和配合依法开展防疫工作大力宣传价格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的规定,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通知呼吁加强对法律服务场所和人员自身的保护,倡导“零会议”提供服务。实施接待现场安全防控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通风等措施,在服务过程中保持安全距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制定防疫期间公共法律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时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布
通知强调,各地区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了解和掌握当地疫情防控信息,深入分析公共法律服务薄弱环节,改进和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法律服务供给,同时保持自身防控措施到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