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贵州交通_贵州黔东南首例疫情期间妨害公务案落锤 当事人拘役5个月

中国新闻贵州新闻(通讯员罗茜、通讯员刘鹏飞)据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法院报道,2020年2月15日15: 00,黔东南州三穗县法院就一起涉及疫情、妨碍公务的案件举行了“远程”视频提审,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因破坏公共服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个月。据悉,这是黔东南州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首次涉及疫情防控的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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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20年2月8日13时40分左右,张某住在贵州省三穗县寨坝社区,因地而迁,未按规定戴口罩,无防疫通道,无测温登记等。,并直接越过防疫隔离带进入和离开社区。值班警察立即制止了他,并公布了疫情期间的预防和控制政策。然而,张牟某不但不理会,还辱骂和殴打值班民警。

在在场人员的劝说下,张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值班民警道歉。

199之后,张某被赶到现场的警察带走。第二天,他被刑事拘留。2月15日,三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三穗法院及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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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法院认为,本案被告人张某在防控新皇冠病毒感染肺炎过程中,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防疫职责,严重阻碍防疫秩序,其行为构成危害公共服务罪,应依法从重处罚。由于张牟某在犯罪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供述的情节,并自愿签署了供述、承认和处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他被判处五个月的拘役。宣判后,被告人张某表示对其定罪。据了解,从立案到结案,该案在5个小时内得到了解决,这可以说是“非凡的速度”。(照片来自“黔东南州人民法院”公开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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