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疑似隔离_南宁发布加强外地来(返)邕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

2月17日,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返乡农民工管理的技术指导意见》(三),建议督促返乡农民工留在南宁,对所有返乡农民工进行登记,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严格报告和登记。

以下为全文:

全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市新发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命令3号、4号等文件要求, 现就加强防疫期间外来人员(回国人员)管理提出如下技术指导意见:

1。 对于来(回)湖北南宁的人员,我们建议他们推迟来(回)南宁的时间;对广西以外(不含湖北地区)来(回)南宁的,建议推迟来(回)南宁,对来(回)南宁的,建议隔离观察14天。对广西地区来(回)琼人员,如其居住地(包括单位、社区、村庄)14天内发生病例(包括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要劝其暂停(回)琼

2。所有从外地来(回)南宁的人员都要进行登记,并严格上报和登记相关事宜。接触确诊、疑似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应纳入重点管理对象,并严格执行14天隔离观察措施。只有在观察期结束和健康得到确认后,他们才能工作或外出工作。< br>

3。对所有从外地来(回)南宁的人员,各单位应根据疫情情况和人员所在地区的变化,在上述一、二级指导的前提下,进行准确筛查,并努力确保不被疫情输入。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根据各地最新疫情和我市实际情况更新技术指南。请注意“南宁疾控”微信公众号

南宁疾控中心

2年2月17日020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