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财务管理部门,辖区内各金融机构:
根据《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指挥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恢复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项目生产的通知》的要求, 为确保地方金融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恢复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我办研究制定了《南宁市各金融机构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恢复工作与运行指引》,现予印发。 请跟随附件
: 1。南宁市各金融机构防疫工作安全有序恢复指导意见
2年2月9日
附件1
南宁市各金融机构防疫工作安全有序恢复指导意见
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命令》的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号)和《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关于在防疫期间安全有序恢复我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项目生产和再生产的通知》, 确保全市各类金融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地恢复工作和业务,切实做好地方金融机构为实体经济服务工作,指导各类金融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地恢复工作和业务
1。各金融机构恢复营业时间的安排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由县、区、开发区成立的联合审查小组进行审查和批准。从2月15日起,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域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各种地方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机构可以有序恢复工作。
为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恢复工作时间根据其监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但要接受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防疫工作的监督管理
2、回归工作条件
各县、区、开发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防控措施
企业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复工: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防疫责任机制,制定防疫计划和复工计划。计划应包括防疫和控制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防疫和控制措施、调查系统、后勤支持、日常控制、应急处置、员工返回安排等。制定防疫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2)联动机构到位企业应与当地医疗和疾病控制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并派专人每日向所在地县、开发区财务管理部门报告工作恢复情况、员工健康情况和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员工调查到位企业应检查每个员工在过去14天内的去向;对来自或到过重点疫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别清单,劝其留在疫区,暂不复工,鼓励员工推迟回南宁工作;对来自或到过重点疫区的返乡员工,检查其到达南宁的时间,按规定实施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隔离观察和正常体温测试14天后方可上岗,无不适症状。
(4)材料储备到位根据员工人数和防控要求,企业应准备足够的防控材料(包括口罩、消毒剂等。不少于两周),配备快速红外温度探测器,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集体宿舍的企业应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在重点疫区安排单间和相对独立的房间作为返乡人员的临时隔离场所。
(5)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企业经营场所。企业应在所有工作人员进入企业前进行每日体温测试,并按规定报告返岗人员情况、重点监控人员情况和员工健康状况。企业应在重返工作岗位前建立并实施个人防护知识培训体系。加强健康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实现早期发现、早期报告、早期隔离、早期治疗症状。
(6)清洗消毒到位使用空调系统的,应当定期清洗,对空调过滤器进行消毒;对于无空调系统的通风,应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两者结合来加强通风对于由多人操作的设备,每班用更多接触操作按钮、手柄和其他人员的方法对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定期清洁和消毒关键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厕所等)。)食堂应重视食品安全,实行配餐制度,避免聚集就餐,加强餐具消毒和管理。
3、各类金融机构恢复工作审批程序
(一)县、区、开发区设立由财政主管部门牵头,卫生部门、公安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成的联合审核小组,集中办公,集中受理企业恢复业务申请
(2)具备复工条件的地方金融企业应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鼓励企业网上提交),提交书面承诺书,并提交复工防疫工作计划、防疫应急预案、食堂和公司宿舍防控措施计划(不要求食堂和集体宿舍)。附县、区、开发区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合审核组应在2天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委托联合审核组与企业签订防治复工疫情责任书,向企业或业主单位发出复工复产通知,并报市金融办备案。各县、区、开发区要及时提出建议,制止不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
(3)各县、区、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和指导,严厉查处没有足够防控措施、迟报、瞒报或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批准复工复产,不符合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业。
(4)各县、区、开发区按要求每天收集企业复工及复工企业员工的健康信息,并通过网络(邮箱)向市金融办备案(市金融办地方财政部门,联系人:苏星,邮箱:nndfjrk@163.com)附件
: 1-1。XXX公司复工承诺书
| XXX公司复工计划1-3。XXX公司《新皇冠肺炎防治应急预案》
1-4。县、区、开发区金融办联系方式
1-5。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流行期间南宁市各金融机构管理和服务防控指南责任编辑:张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