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讯通讯员唐恒
1年1月20日,财政部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支持地方做好中央企业和原分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中央政府将对地方接收中央企业和原分散企业退休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实行管理服务社会化管理。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将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管理
中央财政补贴金额根据地方中央企业和原分散企业接收和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数量、补贴标准、财政补贴调整系数等因素计算。计算公式为:某一地区分配的补贴金额=(中央企业退休人员数+原分散企业退休人员数)×补贴标准×财政补贴调整系数
,其中,中央企业离退休人数根据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中央企业在当地实际离退休人数计算;财政部将根据2018年《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告》中各省(区、市)原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数,计算原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数。地方当局不需要申报数量。补贴标准为每人260元,财政补贴调整系数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通知》明确规定,地方接收中央企业和原分散企业退休人员及实行社会化管理的标准应符合以下条件:人事档案移交地方管理;党员之间的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地方管理。管理服务由地方政府提供;
中央政府根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进展和各地区年度预算安排,参照中央企业退休人员和中央以前下放的企业退休人员的数量,预拨2020年补助资金给省级财政部门。
省级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于2021年2月底前分别向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地方监督管理局提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报告财政部
地方监察局对省级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21年6月底前将审核意见和资金审查表报送财政部根据监察局的审查意见,中央政府将根据地方政府接收和社会化的中央企业退休人员的实际人数和财政部计算的原分散企业退休人员的人数,在2020年批准中央政府的补贴金额和解决预分配金额。中央政府将在一定时期内按照批准的补贴数额给予地方补贴。中央政府不向中央企业退休人员发放补贴,他们实际上并没有得到地方政府的补贴。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用于统筹本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
来源|阳城调
概要|严艺文
审批标志|吴霞
实习生|林杨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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