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企业复工通知_关于马山县服务业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关于马山县

县议会、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服务业企业防疫期安全有序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精神和市领导要求, 根据《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山县服务业企业防疫期安全有序恢复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办发〔2020〕3号),为保证我县服务业企业防疫期安全有序恢复生产工作,特发出如下补充通知:

1。 全县所有服务业企业(包括商业、贸易、金融)均按承诺制申请复工生产,各行业主管部门不允许实行审批制,即企业可向主管部门提交复工控制承诺

2、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对乡(镇)服务业企业的调查,根据服务业企业的复工和恢复生产进度,鼓励落实防治措施,替代服务业企业尽快复工和恢复生产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事前宣传,强化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加强事件发生前后的监管,及时要求未提交恢复防治工作承诺书的企业整改。

3、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抽样检查,对防疫不到位的企业要及时要求整改。重点放在负面清单上,即人口聚集场所,主要包括电影院、KTV、旅游景点、教育培训机构等。,不符合防疫要求,不能操作。

4、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防疫和卫生管理的主体责任,承诺达到“六到位”条件根据要求,企业的复工信息和企业职工的健康信息应当每天报送,并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县工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汇总信息,报县加快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局)附件

: 1。XXX公司对恢复防治工作的承诺

2。马山县加快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马山县服务业企业复工办公室咨询联系人

(代表)

2年2月12日020

附件1:

XXX公司复工防控承诺

(模板,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属地要求进行改进和调整)

马山县人民政府:256 根据《马山县服务业企业防疫期安全有序复工生产实施方案》、《马山县服务业企业防疫期安全有序复工生产实施方案补充通知》及相关防疫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计划于2020年1月正式复工。

我单位承诺,在复工期间,将认真承担企业内所有场所和人员的防疫和控制的主要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监护,完善相应的设施和设备,提供防护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对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整改和消毒,落实复工的各项安全措施,制定防控工作计划,落实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同时,我们将按要求定期报告疫情防控情况,并配合相关工作。如因不符合标准而导致确诊病例,我们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2:

服务业企业复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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