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扶持_央行专项再贷款怎么发?中央财政贴息有何要求?解读来了

中信经纬客户2月8日据财政部官方网站报道,2月7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银行和国家审计署发布通知,加强对重点防疫企业的金融支持,帮助打赢防疫战争财政部负责人解释了如何实行清单制管理,对中央银行发放专项再融资贷款有什么要求,对中央财政贴息有什么要求等。

关于文件的主要内容,负责人表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资金支持,规范资金管理。一是明确NDRC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防疫重点保障企业实行名单管理制度,并进行动态调整。第二,对于上市企业,央行支持金融机构通过专项再融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第三,中央政府将给予企业实际贷款利率50%的贴息。第四,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和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截留或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负责人表示,政策实施后,在当前市场水平下,重点担保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应降低到1.6%以下,这有利于企业充分利用生产力量,充分保障重要医疗物资和防疫日用品的供应。

关于如何实施名单制管理,负责人提到名单制管理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责任。具体申报流程如下:省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审核汇总本地区防疫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企业可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防疫物资调拨的需要,研究确定国家重点防疫保障企业名单(国家名单)。

此外,该负责人指出,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重庆、江西、北京、上海等省可根据防疫工作需要,自主建立本地区防疫重点企业名单(地方名单),省级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名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按照应急和特殊处理的原则,生产在防疫物资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重要医用材料和日用品的企业,可以在申请纳入清单管理的同时,同时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支持。

中央银行发放专项再融资贷款的要求是什么?该负责人表示,央行将向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重庆、江西、北京、上海等省的主要国有银行和地方法人银行发放专项再融资贷款,支持它们向上市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发行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9家全国性银行以及上述地区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

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国家银行将重点向国家名单上的企业贷款,地方法人银行将向地方名单上的企业贷款。月度专项再融资利率比上个月(LPR)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低250个基点,再融资期限为1年。金融机构以优惠利率向相关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贷款利率上限比LPR在发放贷款时宣布的最近一年低100个基点。专项再融资贷款实行“先借后贷”的还款制度金融机构按照风险承担原则向上市企业发放优惠贷款,每日报告贷款进展情况,并定期向央行申请专项再融资资金。

关于中央政府的利息补贴要求,有关负责人指出,中央政府对享受中央银行专项再融资支持的企业给予贴息支持在中央银行专项再融资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基础上,中央政府将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地方企业向地方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汇总地方贴息申请并报送财政部。中央企业直接向财政部申请财政部审核后将贴息资金拨付给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企业。省级财政部门将尽快直接向地方企业拨付贴息资金

针对“如何确保优惠资金真正用于防疫和防治保护,不被骗取或挪用,造成“漏贷”现象”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政策实施后,重点担保企业将获得远低于市场水平的优惠贷款,企业有足够的动力赢得资金支持,必须实施严格监管,确保资金准确到位。严禁挪用财政贴息资金,偿还企业其他债务,或进行金融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企业和金融机构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提前收回专项再融资贷款,收回贴息资金,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财政部与中央银行和国家审计署一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金融机构每天报告进展情况,中央银行建立电子分类账,审计部门加强资金跟踪审计,财政部建立资金使用检查和报告制度,各部门共享信息、分工协作,并加强对整个资金流程的管理,以确保资金得到指定和落实。

关于如何通过相关政策有效解决为防疫和控制提供物质支持的重点企业的资金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五部门联合文件的出台体现了四个特点:

1是企业融资成本的大幅下降金融与金融合作,在央行专项再融资和中央政府贴息的共同支持下,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已降至1.6%以下,企业将有更多的动力和资本扩大生产能力,充分发电和保证供应。

2是扩大支持范围从目前的医疗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将扩大到包括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以及重要医用材料采购和储存企业纳入支持范围。

3是应急管理,效率第一为了有效解决重点担保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所有担保都应得到保证。按照“紧急事项和特殊事项”的原则,不存在“先批准后放款”的硬性要求在申报列入名单时,金融机构可以同时申请信贷支持。各项工作齐头并进,简化审批手续,保持资金顺畅流向企业,有利于防疫工作。

4是各部门的协调和联合力量的形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重点企业名单的管理。中央银行提供专项再融资贷款,中央政府支付利息补贴,金融机构严格审批贷款并迅速发放贷款。审计署加强监管。所有环节都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并有效地运作,以确保资金首先到位。

此外,关于是否延长防疫企业优惠政策,使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享受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支持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综合考虑疫情变化对经济的影响,现有政策实施的效果等因素,加强宏观研究和判断, 一是落实现有政策,准确支持疫情严重的行业、地区和人群,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同时,为了缓解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应对疫情带来的经济影响,我们应该做好前瞻性、有针对性的政策准备。(中信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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