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强化舆论引导_新疆博湖:强化法治宣传 助力疫情防控

积极应对当前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各族人民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法治意识几天来,博湖县首先通过发布法律资料、移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等方式向乡镇(社区)传播疫情防控知识和法律知识,实现了持续的法治宣传和不间断的防控宣传。

2年8月8日,博湖县塔文宿镇便民组织微信社区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知识点。以案例解释的形式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公众“不主动报告出行、隐瞒症状、拒绝配合医疗观察和防控部门隔离治疗”等行为不仅会受到社会的道德谴责,更严重的是涉嫌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为了“快速、全面、准确”地有效推进法治,博湖县乡镇成立了以村组和社区为单位推进法治的微通道小组。针对防疫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选取了密切相关的案例和实例作为音频数据进行记录。移动宣传和广播车辆被用来在村庄团体和社区中传播。灵活运用主动、可靠、有针对性、易被群众接受的各种有效方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覆盖面,使公众感受到、与社会产生共鸣,自觉参与联防群控工作。

"建立网上微信宣传小组的目的是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了解防疫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家”也可以第一次了解到国内防疫工作的最新要求。”博湖县团结社区干部谢对说道“网上交流是宣传这一流行病的一种方便、快捷和有效的方式。来自

的乌兰察加森镇的干部查汉说:“这与居民在家的现实是一致的,这样人们不用出门就能及时了解疫情的最新消息。”。面对这一流行病,我们能做的是共同克服困难,而不是单独作战。面对疾病,我们一起面对和度过困难。住在博湖镇

199阳光小区的张阿姨说:“防疫工作和我们每个人都有密切的关系。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报告和隐瞒疫情以及那些不配合工作的人。这是对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在微信群,她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网上宣传活动。此外,她也偶尔关心和督促她的朋友们多喝水,勤洗手,开窗通风等

与此同时,博湖县也采用“大喇叭”和“小喇叭”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法治宣传。通过村里的高音喇叭和移动宣传车,播放《给从湖北武汉回新疆的人的一封信》、《关于奖励在湖北(武汉)非自愿登记人员到博湖的通知》等,以及防疫和控制。每个人都有责任举报和奖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处理辩护、不报告信息、隐瞒事实等行为。及时向群众传递有关案件信息、防治法律法规,并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和指导。

据了解,自疫情爆发以来,博湖县已牢牢掌握了疫情防控宣传的主动权。创新宣传模式,拓展宣传维度,加强舆论引导,发挥“网上+线下”拳法相结合,编织“县、乡、村(社区)”联动网络,奏响“社会+网络”和谐乐章,构建全国、城乡覆盖、网格化、立体化的疫情防控宣传模式。(年磊、牛玉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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