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市疫情_2019湖南湘潭市法院系统公开招聘书记员230人公告

2019湘潭市法院系统公开招聘书记员经研究,湘潭市法院系统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

2019湘潭市法院系统招聘系统书记员计划: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62名,湘潭县人民法院42名,湘乡市人民法院39名,韶山市人民法院11名,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42名,湘潭市月塘区人民法院34名

2、注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2019年大专以上毕业的学生,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申请人的毕业证书);

(4)18岁以上35岁以下(生于1984年5月至2001年5月)已与注册法院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在注册法院工作不满10年的,放宽至40岁以下(1979年5月以后出生);对于在法院工作10年以上的人,将放宽到45岁(1974年5月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掌握速记和其他岗位所需的业务技能;

(7)对工作有其他要求;

(八)就业后,服从分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符合录用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

(2)被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开除公职或撤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审查中且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合实行职员聘任制的情形

3、任命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任命制书记员是从事司法事务的辅助人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审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诉讼参与人的出席情况并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和归档案卷;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任务

4、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考试

1。招聘考试采取在线注册的形式在线注册时间为2019年5月9日9:00至5月16日17:00注册网站是: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cmsczportal/考生登录网站进入“湘潭市法院2019招聘系统文员”注册系统,填写并打印《湘潭市法院2019招聘系统文员登记表》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法庭报名参加考试。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网上报名应与网上资格预审同时进行。初审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18:00

(2)在线打印准考证

通过在线报名初审的考生将于2019年6月10日9:00至6月15日17:00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

1。笔试内容和方法笔试内容为履行书记员职责应掌握的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通过合上书来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考试时间是2019年6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门票信息为准。参加笔试时,你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没有证书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2)技能考试

1。技能考试的内容和方法技能考试为听力和打字考试,相关事项详见附件。

2。技能考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时间是2019年6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门票信息为准。参加技能考试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并经过核实后,方可在考试人员的指导下参加技能考试。如果技能测试的听力和打字速度达不到60字/分钟,面试资格将被取消。

(3)笔试、技能考试成绩查询

笔试、技能考试成绩查询从2019年6月21日至6月25日,考生将在注册网站上查看笔试和技能考试结果。对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提出书面考试申请(地址:湘潭市湘潭大道58号,电话:1-2011-2311)。:58553348)从6月26日的8:30到12:00和14:30到17:30。6月28日14时30分至17时30分,申请人必须附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并在申请考试的地点领取考试成绩。考试申请只进行一次。

(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员: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结果,资格审查候选人按照1:2或更少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如果申请人数未达到考试比例,中心医院将酌情调整或减少职位。(调整是指中央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情况对其他法院的候选人进行调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填写,如果总分相同,技能考试成绩优先

2。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7月1日9:00-17:00,各招生法庭将通知资格审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汇总上报中央人民医院政治部。

3。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要求:本人必须携带并提供《湘潭市法院人事任命系统办事员登记表》(登记表上的签名明确表示登记表是否需要调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候选人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5)访谈

1。采访者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

2。面谈的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或宣布,并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由市中心医院组织,各招聘院负责实施,中心医院派人进行现场检查。

3。访谈的主要内容重点考查候选人的适应性、口头表达能力、外表气质以及分析和解决职位相关问题的能力。

4。其他事项面试顺序应在面试前抽签决定。百分制得分,占总成绩的40%。

(6)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笔试得分×30%+技能考试得分×30%+面试得分×40%)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予以公告如果综合总成绩相同,技能测试分数越高越好。此外,如果参加面谈的人未被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则应建立全市法院书记员后备库。当同一职位出现空缺时,可根据整体得分从高到低(有效期为2年)填补储备员工库结合市人民法院的实际工作,市中央法院有权在需要调剂的后备人才储备库中安排调剂。调入人员应完成体检、调查、宣传、录用等环节。

(7)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公示期满后,招聘法院应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未参加体检的,按照考生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填写,如果综合总分相同,则技能测试得分为高优先

体检完成后,法院将体检结果上报中心医院

(8)法院对

中级人民法院的审查结果进行审查后,通知法院组织对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中级人民法院审批。调查是指依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条例(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录用岗位的要求,对被调查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如果被取消资格或弃权,申请人将按照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获得补偿。如果总得分相同,技能测试得分高的人员优先,考试合格后进行。

(9)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和录用

各医院党组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报中央医院党组审批,将拟录用人选在湘潭法院网和湘潭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就业的,按照规定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所反映的问题对就业有影响,并且被证实属实,就业将不被接受。如果难以核实目前反映的问题,应推迟雇用,直到核实后再决定是否雇用。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一次录用的职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原劳动合同已与劳动法院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被录用从事实际工作的人员按实际工资支付,无试用期。

本次招聘的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省级法制检查系统录用人员管理办法》和《省级法制检查系统录用人员财务保障暂行办法》执行。

6、纪律要求及相关事项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心医院党组确定的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渎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特殊提示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将由注册系统和湘潭法院网发布,不会另行通知候选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招聘部门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课程。目前,辅导课、辅导网站或刊物、网络卡等。以考试和命题为幌子举办的团体招聘机构和专业培训机构均与招聘机构无关。请对所有申请人保持警惕,不要被欺骗。

本招聘政策由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释

电话。: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0731-58553348

湘潭县人民法院0731-57757615

湘乡市人民法院0731-56823818

韶山市人民法院0731-55692110

雨湖区人民法院

2年5月8日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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