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工疫情应急处理预案_绍兴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意见出台

企业复工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必须坚决有效地切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确保绍兴企业恢复工作和疫情得到控制。记者从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关于做好我市企业复工防疫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正式发布,绍兴市复工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建筑企业、服务企业、农业企业等)也已复工。)必须严格履行“四必须”防控承诺。

《意见》指出,要严格按照“存量不扩散、增量反进口”的要求实施“有序释放和控制”,确保绍兴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可控。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尽快组织和保障公共事业、防疫、民生、重点工程建设和其他涉及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其他企业将于2月9日24: 00后分批复工:重点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生产企业和每亩高效企业优先安排已落实防疫、复工人数明确、本地员工比例较大的企业复工。不符合复工条件的,经审批后,可以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复工,为复工做准备;一些防治任务重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迟复工。

《意见》指出,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对预防和控制疫情的主要责任应落实到复工上。重返工作岗位的企业应严格履行“四必须”防控承诺:必须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立专门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和重返工作计划。一切防疫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企业必须自觉承担防治责任和经费支出。我们必须承诺不招募不符合疫情期间疫情控制要求的新的关键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对外来返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不少于14天。

低具体措施

(一)准备阶段

系统触线属地政府按照“全面调查、突出重点、重点排查”的要求,组织企业对节后计划返工人员信息进行详细调查,全面掌握返工人员春节期间去向、返程、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一人一档”市公安局和市行业主管部门综合利用大数据和行业信息,系统整理湖北等重点地区的返工人员信息,并将相关信息报市防疫联控指挥部,分发给区、县(市)指挥部,指导各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日常检查和清理

提前通知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企业提前掌握了返回和返工人员的返回时间和运输方式,提前做好了对重点疫区返回人员的引导和说服工作。所有有流行病学史(旅行史、生活史和与湖北等重点地区当地人的接触史)或与其他地区的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都将被建议暂时不要返回。企业应根据防控要求,合理安排员工返岗,提倡自驾车鼓励企业租用公共汽车从相对集中的来源运送工人。

恢复审批企业在做好人员调查的同时,确实需要复工的,必须制定自己的防疫和复工计划,包括领导制度、职责分工、调查制度、日常控制、后勤保障、应急响应等内容,并在车间和班组中细化实施,明确负责人。严格执行企业对属地承诺制度,做好复工准备的企业必须将防疫工作计划、复工生产计划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区、县(市)工业部门和卫生部门审批,经审批后由属地防疫联控指挥部同意复工,复工后报市防疫联控指挥部备案

(二)

回归期综合防治严格执行交通管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外来人员“受控进入”,全面构筑“绍兴护城河”对于从外地返回的人员,将严格安排每个交通入口站点逐一检查。对有发热等相关症状的,必须进行详细询问和登记,并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我们发现,所有来自湖北和其他重点地区的人员,凡来到绍兴的,都将被建议返回,不能被要求返回的,将被集中隔离14天。

有序对接按照“属地责任、企业主体、有针对性跟进”的要求,属地政府应及时联系各卡口站的人员信息,并将相关人员反馈给相应企业。组织现场与属地的联系,实施定向跟踪系统,动态掌握相关人员的出行情况,确保岗位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

分类管理接收到返工人员后,企业应立即安排一个场所对外来人员实施14天的隔离观察措施。经过隔离观察,企业应正常安排工作。对于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工人员,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使用救护车送至当地发热门诊进行检查,并报卫生部门备案。

(3)回归工作阶段

日常防疫企业应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落实专门的防疫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和隔离场所,并配备防护口罩、消毒剂、红外线温度计等防控用品生产生活场所的日常消毒和通风,确保生产生活环境清洁卫生为所有员工建立健康监控系统,并在一天的早、中、晚以及进出工厂时为所有员工实施温度测量和健康查询。用餐应采用简单的餐饮方式,在错误的时间用餐,分开用餐。

疫情处置如发现发热等可能的疫情,企业应及时向镇(街道)报告,并首先用救护车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如证实有疫情,属地政府应组织企业严格执行医学观察和隔离措施,及时对疫情相关场所采取消毒和封闭措施,并根据情况督促企业停产。对因传染病被关闭或关闭的企业,当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严格的调查和检查。符合启封复工条件的企业,在获得当地卫生部门颁发的复工许可后,方可启封复工。

监督检查企业复工后,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相关防疫工作,并开始对疫点进行跟踪调查加强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暗访,加密检查频次,对关键部位控制措施是否严格、关键人员是否跟踪控制到位进行暗访和抽查,重点排查典型案例。

来源:越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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