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将于2020年2月10日16: 00在自治区卫生委员会三楼会议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发言人李玉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梁梅将应邀出席。自治区党组成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自治区党委委员、公安厅副厅长布,自治区党委委员、司法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范晓辉介绍了广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法律保障,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卫生委员会一级检查员、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宣传组副组长梁远主持
关于维护广西肺炎疫情防控法治的新闻发布会新型冠状病毒
:2020年2月10日16:00
地点:南宁市新民路二号自治区卫生委员会三楼
会议室参会:
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李玉珍
|党委委员 199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委委员、副检察长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布
自治区党委委员、司法厅副厅长,发言人范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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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委员会一级检查员梁元256 欢迎参加在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保护法治的新闻发布会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依法治国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他强调,始终把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全面提高依法防控和依法治理的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2月7日,书记卢新社主持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指出要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紧紧围绕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依法治疫的任务。同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犯罪的通知》广西各界密切关注我区防疫工作进展和依法防疫工作,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回应社会关注,我们邀请了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发言人李玉珍先生向我们介绍了在我区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的法律保障。出席记者招待会的还有: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梁梅女士;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少华先生;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卜向斌先生;范晓辉先生,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兼发言人。他们将共同回答记者的问题。我是自治区卫生委员会一级督察梁远,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领导小组指挥部宣传组副组长
16:05
9梁远:首先,我要报告今天的疫情:2月9日0时至24时,我区共报告15例新发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其中南宁2例,柳州2例,桂林1例,北海2例,防城港1例,贵港1例,河池2例,来宾4例目前,该地区已报告210例确诊病例,其中南宁37例,柳州22例,桂林30例,梧州5例,北海35例,防城港17例,钦州8例,贵港8例,玉林9例,百色3例,贺州4例,河池21例,来宾11例目前有5例重症病例(南宁1例,北海1例,贵港1例,河池2例),9例重症病例(南宁1例,桂林1例,防城港2例,玉林1例,河池4例),1例累计死亡病例(河池市都安县1例)怀疑个案有243宗,出院个案有18宗。目前,已追踪到11,025名密切接触者,3,911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接下来,我想简单介绍一下最近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昨天,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在其进修医生中报告了新诊断肺炎的情况。蓝谋,来自都安,是牟伟的爱人,他在2月7日被诊断出患有新的冠状肺炎从1月23日到昨天,16天没有发烧、咳嗽和腹泻等症状。2月2日,兰从都安抵达南宁。2月3日上午,他参加了泌尿外科的交接,下午在自己的住处休息。当天晚上,兰接到当地防控人员的通知,说他在1月23日联系的莫当晚被确认为新的冠状动脉性肺炎患者,并要求兰在家进行观察。2月8日,兰的两项核酸检测均呈阳性,他被诊断为一名新的冠状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随后,兰被送往指定医院接受治疗。医院还按规定进行了调查,对所有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进行了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并于2月9日下午对目前已筛查的56名密切接触人员进行了肺部CT筛查和核酸检测。除1例肺部轻度炎症病灶外,其余人员均无异常,所有密切接触人员的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包括肺部炎症病灶)与此同时,医科大学还及时安排了门诊和急诊会诊的开放和关闭,并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以便每个人都能登录官方网站了解情况。昨天,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经历了一场激烈的搜索,成为广西抗击疫情最激烈的战场之一。截至2月9日24: 00,共有14例确诊病例,包括2例重症病例、4例危重病例和1例死亡病例。目前,所有患者均在指定医院接受隔离治疗,其中3例危重病例已转移至南宁市指定医院进行治疗。针对当前都安市防疫工作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河池市采取了严格调查控制、严格封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外出、严格禁止一切聚集活动、严格管理关键人员、严格管理公共场所、严格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严格管理酒店和房屋租赁等八项措施。自2月2日以来,自治区已派出两批7人医疗专家队,河池市已派出三批16人医疗救援队参加救援工作。同时,自治区向河池市调拨了一批防疫应急物资,要求河池市按照“先急后缓、必要保障”的原则,及时优先安排医疗机构和一线防疫人员,向都安县倾斜我将在这里简单介绍一下接下来,请介绍李玉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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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珍:
目前,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准确、有序防控至关重要2月7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作出专项部署,推进下一步防控工作。会议强调,防控责任网、基层社区网、入口防控网、医疗救助网、物资保障网等“五网”要扎扎实实,努力阻断疫情扩散链,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全面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新皇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区坚持依法防控,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走上法治轨道。卢鑫学会书记、陈武会长多次研究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依法治疫,严格执行防疫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利用疫情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本地区的政治和法律机关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认真做好风险防范、安全防护、疫情防控和稳定维护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以下工作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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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李:
1。做好重点群体的调查和服务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要求,公安机关牵头,各部门相互配合,组成联合防控工作组,开展重点人群调查和服务管理工作迅速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调查机制,充分发挥党建的主导作用,以村为单位,依靠社区网格化,积极调动群众力量,开展地毯式、滚动式调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全区政法系统积极投入,依法做好防疫工作。它向该地区80,000多名网格成员发布了一份提案。自治区公安厅及时发布《广西公安机关联合防控疫情指导意见(试行)》,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截至2月9日24: 00,通过当地网络发现了60,160名与疫情有关的关键人物和10,787名密切接触者,同时有4,754人留在湖北进行短期商务旅行、度假、旅游和探亲。二、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疫控制的违法犯罪活动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违法犯罪的通知》,明确打击14种涉及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防控疫情、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及时规范疫情案件的受理、流转和送达工作,努力做到“当天来、当天移送、当天送达”截至2月9日12: 00,全区公安机关共查处438起疫情案件,查处701人,查处385名传播疫情的人员。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了11起案件,涉及18人,以破坏防疫和控制非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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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于震:三。依法加强防疫宣传和法律服务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各政法单位要充分利用政法工作的新媒体资源,引导各级政法机关积极做好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编制了《依法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公民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材料,并向全社会发布。全区各级法院开通了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等渠道,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活动。检察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号码,方便案件当事人及其律师通过电话和互联网办理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协调网上和网下资源,通过网上警务平台设立专题栏目,进一步宣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防疫法律知识。通过12348广西法律服务网、微信公众号、普法云平台,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发布防疫法律知识图文、短片、普法戏剧,准确提供法治防疫信息,及时发布法律指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引起劳动关系16个相关问题》四、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安全和稳定各级政法机关服从命令和安排,相互配合,主动做好防疫期间的社会治安和稳定工作。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成立了疫情期间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小组,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通知,建立了“一日一判、一案一治、一日一报”的工作制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种不稳定因素得到及时预防和解决。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组织各级有关部门开展疫情相关矛盾纠纷的调查和解决,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查处和调解一批文化旅游、餐饮服务、商业经营、劳动劳务、房屋租赁、社区关闭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疫情引发,有效防止重大不稳定因素的发生,防止公共卫生领域的风险传播到社会领域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随着企业有序复工,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将面临严峻考验。全区政法机关将忠实履行职责,保持强大的战斗力,按照法律法规,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的安全和稳定,与人民群众一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争。
16:23
9梁元:谢谢你,李玉珍先生接下来,让我们开始提问。提问前,请告知你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16:32
国际在线记者:广西如何严厉打击散布谣言、抗拒防控、暴力侵害医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秩序?自
年向斌:
年新皇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西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公安部党委关于防控疫情的部署要求。全面提高依法防控疫情能力,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力防控疫情,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疫情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一是加强对传染病相关执法的指导自治区公安厅及时作出安排,依法严厉打击与疫情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转发最高法、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惩治危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见》和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危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指导意见》。与此同时,制定并颁布了有关打击与疫情有关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法规建立日常防疫和控制罢工调度制度,加强分类指导1月30日,公安部派出由司局级干部带领的14个工作组到各市、重点县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战时纪律,严格依法防控二是加强社会宣传和引导一方面,公安机关统筹网上和网下资源,通过网上公安平台设立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专栏,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发布典型疫情,教育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遵纪守法。另一方面,发出了通知。2月9日,自治区公安厅会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发出《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违法犯罪的通知》该法明确规定,在新发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散布谣言、抗拒防控、暴力伤害医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哄抬物价等14种违法犯罪行为,因拒不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将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告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严惩与此同时,广大执勤执法民警加强法制宣传,动员群众积极举报与防疫有关的违法犯罪线索。第三,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自治区公安厅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关、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谣言传播、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销售伪劣产品、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事务、暴力伤害医生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及时处理了一批涉及疫情的违法犯罪案件。截至2月9日12: 00,广西公安机关共查处438起涉疫犯罪案件(其中编造和故意传播虚假有害信息161起,阻碍履行职责36起,利用疫情进行诈骗29起,非法收购、运输、销售野生动物17起,妨碍传染病防治9起,制售假冒伪劣产品7起。 和174起其他案件),共处理701人(包括28名刑事拘留犯、243名行政拘留犯、182名罚款、248项教育警告)2020年1月24日至2月9日,公安部启动全区公安机关一级反应机制,全区1901起刑事警察案件比2019年同期4747起下降59.95%。共有13,629起警察案件,比2019年同期的17,341起下降了21.41%。整个地区的总体社会保障形势保持稳定。谢谢!
16:36
法治第一线记者:我们想知道,如果确诊或疑似的新皇冠肺炎患者拒绝接受治疗、隔离,甚至不去公共场所开展活动,他们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梁梅:
谢谢你的提问首先,我们应该强调,确诊或疑似的新诊断肺炎患者有接受治疗和隔离的法律义务。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有关人员拒绝执行《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治措施的, 造成疫情传播或者造成严重传播危险,构成破坏传染病防治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碍传染病和其他灾害预防控制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确诊或疑似新诊断肺炎患者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恶意或放任病毒向不明人群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造成上述后果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目前,全国各级法院正以司法职能为基础,积极服务和维护疫情防控大局。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严厉惩治妨害突发传染病防治等各种犯罪,有效保障了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16:43
当代广西记者:未感染新皇冠肺炎的普通公民是否有义务配合区域隔离、车辆检查、体温检测、疫情防控措施?如果他们拒绝合作,或者有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他们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谢谢你
梁梅:谢谢你的提问这也是公众关心的问题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的调查、检查、采样、隔离和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拒绝配合构成违法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实施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以预防和控制疫情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破坏公共服务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2020年2月7日,国家卫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确保医务人员安全和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涉及医务人员的七类违法犯罪案件:一是殴打、故意伤害和故意杀害医务人员;二是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限制医务人员的人身自由,或者公开侮辱、恐吓或者诽谤医务人员;第三种是撕毁防护设备并向医务人员吐痰,这可能导致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四)拒绝接受医疗卫生机构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的检疫、隔离和治疗措施,或者阻碍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处置传染病病人尸体的;(五)强占、故意损毁、侵占医疗卫生机构的财产,扰乱医疗卫生机构,非法停放尸体,或者设立私人圣地,造成混乱,影响防疫工作正常进行的;(六)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放射性、毒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的;七是其他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地方法院将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审理这七类案件,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犯罪动机卑鄙、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主观恶性程度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或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行为,应当从重处罚。对符合重判死刑条件的,要依法坚决判刑,为医务人员和患者创造良好的诊疗环境,充分保障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整个地区团结一致,努力预防和控制新的皇冠肺炎疫情。为了保证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广大干部群众需要通过学法守法,共同支持防疫工作,维护社会的整体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区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与疫情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区内社会和谐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战争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16:46
广西日报记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区检察机关重点查处哪些与疫情有关的犯罪?罗少华:谢谢你的询问新皇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区检察机关把服务和确保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处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检察机关把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根据该法,将处理以下六类犯罪:第一,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和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国家统一和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犯罪二是患有新皇冠肺炎和疑似疾病,隐瞒或谎报病情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等妨碍公务和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三是隐瞒或谎报疫情,未及时采取防控措施,造成疫情蔓延等失职犯罪。四是在防疫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防治产品和防护药品的犯罪。五是国家卫生保健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做好新皇冠肺炎防治工作确保医务人员安全和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中明确了7种医疗犯罪六是非法收购、运输和销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截至2月8日,全区检察机关已对11起违反防疫法的案件和18人提前进行了干预,受理了2起案件和2人的审查逮捕,批准逮捕1起案件和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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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广播电视记者: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检察机关在防疫战争中会在哪些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罗少华:谢谢你的询问新皇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我区检察机关把服务和保护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在野生动物保护、新鲜屠宰检验检疫、医疗废物处理、防疫产品市场秩序等领域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为防疫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截至2月8日,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防疫公益诉讼案件17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行政公益诉讼前检察建议3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着眼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局,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公益性保护:一是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监管力度对于走私、收购、运输、销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要综合运用刑事和公益诉讼等法律手段进行严惩,具备条件的要坚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使犯罪分子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得到经济上的处罚。二是加强源头防控的法律监督用预防思维加强对生鲜屠宰检验检疫、医疗废物处理、饮用水源保护、废弃口罩处置等环节的法律监管,综合分析判断影响防控工作的安全风险点,推进源头预防。三是加强对公共利益保护法律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林业、市场监管、农业和农村、卫生和卫生委员会等部门的合作。加大对防疫工作中相关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力度,促进行政职能部门提高依法防控和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