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争,南通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12项全民参与疫情防控措施。现公告如下:
1。通信部门的所有人员都应自觉遵守国家、省、市的防疫规定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2、所有居住区、企业和单位实行封闭管理除非必要,否则不允许外国人员和车辆进入。在特殊情况下,他们必须带进来,用真实姓名登记,活动范围必须严格限制。所有进入房间的人员应进行体温测量,有发热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房间,并按规范处理。各村应落实电网保障措施,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并按照上述社区的封闭管理要求,密切监测住户人员的身体状况。
3、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首先向村和社区报告对于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对居民区、村组、居住单位实施标准化隔离
4、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居住的市外归国人员,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必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严格执行入户或集中医疗观察措施,并在门户网站标识、社区(村)公示
5、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规范消毒,进入人员应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快递和外卖应无接触交付。生活不需要的公共场所都关闭了
6,“红色事件”结束“白色物质”极其简单,事先要上报给村庄和社区备案。不允许参观、用餐、打牌和其他聚会活动。
7、尽量不出门,提倡每个家庭每两天分配一名家庭成员外出购买生活用品出门时你必须戴口罩。
8、落实出租房屋业主主体责任和社区(村)监管责任,加强对承租人的管理和举报
9、各单位应立即通知湖北、温州等重点地区的疫情人员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回
10、党员干部、NPC代表和CPPCC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爱护家庭和亲属,积极参加防疫和控制工作,并带动邻居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11、所有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未经批准,不得用于运送疫区返回人员
12、无谣言、无谣言、无谣言,对严重影响防疫工作的干扰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特此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
2年2月4日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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