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十堰市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称,日前,十堰市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和湖北省税务局纪律检查监督小组与湖北省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成立了联合办案小组,对前十堰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王洪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经调查,王洪涛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通信时没有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政纪律,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财物,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购买管理和服务对象企业的股份,获取巨额红利;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用于营利活动,通过向管理和服务对象重复贷款获得高利率,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关系中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的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的股份和金钱,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的。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王洪涛已经失去了理想、信念和党性。他想既是官员又是富人。他自私的欲望膨胀了,他变成了一个既是官员又是商人的“双重人格”。这是严重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此外,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后,他不会停止、停止或停止。他的本性是可恶的,他的处境是严重的。他应该受到严惩。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十堰市纪委经研究,报请十堰市委批准,决定开除王洪涛党籍,没收其纪律处分收入。他将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按程序取消其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