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2月14日-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稳步有序地恢复正常生产,即墨区人民社会保障局采取各种措施,认真执行关于恢复工作和上级劳动工资的有关规定。主要做法是:
复工和恢复劳动政策宣传到位
即墨区人民社会保障局认真总结了上级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工资支付政策和规定,编制了《即墨区人民社会保障局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工资支付十问十答》,并印制成册,向前来咨询的企业和群众进行说明。同时,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向企业和员工广泛宣传防控期间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
从第一个月的第三天开始,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按要求上岗,认真接听咨询电话,热情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根据政策规定,解答疫情工资发放问题,确保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到位。
实行政务服务“网上运行,不见面”
为便于企业在疫情期间正常办理业务,即墨区人民社会保障局编制了网上办理业务的具体流程,编制了业务部门公共服务电话清单,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建议优先开通青岛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青岛就业网。 青岛人民社会保障网和青岛人民社会保障移动APP等相关渠道办理业务,减少到营业厅现场办理的人数不仅方便了企业咨询和处理相关业务,也避免了面对面处理业务和人员聚集的情况。
即墨区人民社会服务局所属基层人民社会服务中心创新工作流程,开启业务处理的微信号。企业可以通过微信发送电子版资料,提前办理业务。疫情结束后,将添加相关纸质资料。该措施有效地优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人员的不必要接触,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了更好的作用。
加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提前做好计划,加强劳动用工监控,会同劳动监察、仲裁和镇街道职能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工资的监督和指导工作,避免疫情期间可能发生的大规模工资投诉。加强对用人单位的节后劳动就业指导,切实为各类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通过调薪、轮岗休息、缩短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岗位。通过与员工协商,以免裁员或尽可能减少员工。规范企业经济裁员。一次性裁员20人以上或20人以下但占员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应依法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将裁员计划报区人民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裁员。首席记者萧玉、通讯员杨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