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教培训机构_疫情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抬头” 四川省:违坑培训一律从严查处

封面记者何狄芳

2年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表示,最近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很少有校外培训机构走自己的路,无视中央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违规进行培训。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内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校外培训的紧急预警》、《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疫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严厉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1。再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在全省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学前开展任何形式的校外培训和任何形式的聚集活动。网上培训也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允许非法组织开展网上教学、网上评教、网上评教等超出限额和超出大纲的活动。

2。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无条件遵守当地党委、政府、教育、卫生等部门对防疫和控制工作的要求,并绝对执行禁令对不按要求开展防疫控制的校外培训机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立即整改,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停止招生等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违反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秘密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特别是开展与入学相关的考试的,将被吊销办学许可证,并被列入“四川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

3、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大调查力度,继续坚持对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核查同时,要疏通举报渠道,及时检查举报情况,严格及时查处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继续坚持“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每天上午17:00前,向我部社会和民办教育司报送当天开展的调查和调查情况(报送渠道和方式不变)

各地要认真开展督查,如实报送情况对举报不真实或监督不力、违法违规的培训活动地区,将按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向省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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