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1月30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恢复我市企业工作和生产的通知》通知要求本市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 00复工。它涉及到保障城市(供水、供气、供电和通讯等行业)、防疫和控制(医疗器械、药品和防护用品的生产和销售等行业)、人民生活需要(超市、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民经济和民生的相关企业的运行,但这些企业除外。
复工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防疫措施,做好卫生防护工作。因防疫、控制等原因不能休假的员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安排补休,休假期间的工资和报酬应按照相关政策予以保障和落实。其他企业应严格执行各项防疫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复工或复工后生产秩序稳定有序。
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所有企业和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实到位
来源:新星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