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在防疫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防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的积累和流动,切实保障劳动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现就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从
年1月至2月3日(星期一),各办事处、管理部门和客户服务中心(12329)将提供正常的对外服务。建议尽可能减少出行,有需求的人优先考虑网上渠道办理公积金业务。
2、根据防疫需要,暂停崇川区办事处公积金窗口业务,工作人员可以到市政府中心窗口、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开发区政府中心窗口办理
3。如果公积金贷款的约定还款日是在春节假期,还款可推迟至2月10日24时。
4、职工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至2020年2月的期限为1年,可延长至2020年3月交易结束前
5、职工购买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至2020年2月时效为1年,可延长至2020年3月交易结束前附件为
:各办公室及管理部门对外服务地址及电话号码:
行政中心办公室:
南通行政中心裙楼4楼
开发区办公室:
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口岸门区办公室:
口岸门区便民服务中心
通州湾办公室:
通州湾行政服务中心
通州行政部:
通州区行政服务中心
海安行政部:
海安行政服务中心
如皋行政部:
如皋 1992年1月31日,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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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