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防新冠疫情措施_市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措施实施细则

近日,市南区下发了《市南区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分娩的若干办法》。为帮助企业参照、申请和履行本办法,现将有关办法的实施细则公告如下

1。

199政府将优先支持辖区内受疫情影响较大、在防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队伍。建立绿色资金审核渠道,优化流程,加快资金审核和分配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第一批企业将投入1.3亿元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处理流程: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企业提交申请资金所需的材料,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形成资金预分配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后按相关程序完成资金分配。

南区联系单位及电话:

区财政局88727635,1881639503

区发展和改革局88729204,15806513856

区科技局88729034,13583219587

区商务局88776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辖区内依法纳税的中小企业每引进一名技能型人才,就业有困难并在1年内毕业的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就业,给予300元就业补贴在政策实施期间,每个工人只能享受一次工作介绍补贴。

(1)发布求职信息的平台

登录“青岛就业网”、“市南人才网”、“青岛微就业”、“市南人才微服务”等公共号码,查询招聘栏目,登录填写相关信息

(2)人力资源机构申请300元聘用费的要求

是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通过了上一年度的年报。在政策实施期间,它在注册地和纳税地为市南区的中小企业提供就业服务。特别要提醒的是,人力资源组织本身招聘的雇员不能享受这种补贴。

(3)人力资源机构申请300元就业费的流程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青岛就业网-我想办事-单位业务-就业补贴-单位用户”申请,上传青岛市中小企业引进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等材料在市南区注册纳税的中小企业,经市南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向区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疫情政策到期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拨付补助资金。

(4)招聘的员工可作为申请补贴的期限。

将于2020年2月4日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截至2020年6月30日,他们仍将在职(根据社保缴费数据报告)

联系单位和电话号码在城南区:

区人民社会服务局68896008,1856267252856+

3。为解决

企业的融资问题,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亿元的企业信贷应急循环基金,支持因疫情暂时面临现金流困难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利率优惠将按每天0.5‰的标准执行,最长期限为15天组织辖区内银行开通快速金融服务渠道,随时为防疫企业办理清算、结算等服务,为紧急事件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

(1)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1。企业必须在市南区注册和经营,依法纳税,并从辖区内的金融机构获得信贷。

2。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暂时困难或者为疫情防控提供保障服务的中小企业;

3。单笔授信额度不得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

(2)企业要求的申请材料

1。借款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与贷款相关的合同原件(贷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的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信贷应急周转金申请表;

6。市南区指定的转贷合作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3)具体程序

1。借款人申请转贷;

2。市南区指定的贷款合作机构对借款人

进行尽职调查;

3。贷款银行出具的承诺书;

4。转贷款合作机构办理向借款人借款等相关手续

南区联系单位及电话:

区地方财政监督管理局

88729589 18653228757

青岛高闯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

好莱坞186619496087李杰18660243597

鼓励降低物业费

支持地区所有制企业率先降低物业费。与软件园和动漫园两个园区的国有企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企业和新入驻企业免收2020年2月和3月的租金,4月和5月的租金在复工复产备案后减半。鼓励辖区内其他业主在疫情期间自愿减免企业复工复产租金,帮助企业更好发展。政府将根据情况对减租或免租的业主给予一定比例的政策支持。

(1)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1。在市南区注册并依法纳税;

2。主动减免疫情期间受影响较大、经营暂时困难或为疫情防控提供保障服务的中小企业(必须在市南区依法登记纳税,并在2020年2月29日前恢复工作和生产)的租金(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含一年)

(2)所需申请材料

1。租赁双方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明;

2。产权证明材料;

3。2020年2月29日前租赁企业复工复产备案证明;

4。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救济协议、优惠协议等。;

5。企业减租汇总表(附件)

199以上的材料应核对原件,并留存2份,每份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内容一致”。

(3)为具体流程

1。疫情爆发后,报告单位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2。市南区行业主管部门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备案。

3。根据减租规模,2020年将对产业资本政策给予特殊支持。

南区联系单位及电话:

区发展和改革局88729204,15806513856

区教育体育局88729400,18363986886

区科技局88729034,13583219587

区民政局 18553272898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5753953,1881639586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88729589 18653228757

区大数据局88729108,15105320927

青岛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889 加大防控物资支持

建设防控物资供应平台,整合物资采购渠道,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防控物资装备支持。对因物资短缺而复工复产的困难企业,应根据企业需要给予一定的应急支持。

(一)支持企业范围

企业注册地址、税收征管关系和实际办公地址均在市南区范围内经营范围不涉及与本防疫工作相违背的任何内容。

(2)所需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市南区办公地址租赁或购买合同复印件(地址必须与营业执照上企业注册地址一致);

3。企业参保人员信息表(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码);

4。获取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以及为企业收集防护材料的说明(内容包括疫情对企业的影响、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预计恢复工作和生产的时间等。)超过

份的材料应核对原件,并保留两份复印件,每份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内容一致”。

(3)防控材料申请流程

是企业推荐防控材料的采购渠道。对于因防护材料问题而复工复产的企业,政府将给予少量应急支持。企业拨打防控材料组咨询电话,提供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上的全称一致)、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企业正式员工实际人数、企业办公地址、企业是否已申请复工复产、是否在家工作、企业对防控材料的需求等信息。企业信息将由当地街道办事处审核,并通知企业到当地街道办事处领取应急防控材料。街道办事处要做好登记台账,以备日后参考

市南区联系单位和电话:

区防控指挥部物资支援组88729113

6,渠道畅通,确保

防疫供应和企业恢复生产期间,克服困难坚持经营,为广大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和防控物资的大型企业超级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根据该法,注册的保证供应的农贸市场将根据规模给予1万至5万元的奖励。对于主动在本辖区内集中配送午餐的餐饮企业,经相关部门事先备案并公告,每家企业奖励2万元。

(1)在防疫和企业恢复生产期间,对困难仍坚持经营、为广大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和防护用品的大型企业和超市,每家奖励5万元。

适用于

1。在市南区注册纳税、经营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等商业企业(同一商业运营商原则上奖励一家企业);

2。全省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期间(1月24日)没有整体关闭门店,始终保持居民生活必需品、防护用品等商品的正常销售。

3。配合政府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申报程序

1。提供申报说明(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银行账号和收据;

2。区商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初审;

3。地区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小组审查

(2)根据依法登记和担保的农贸市场规模给予1万至5万元的奖励。

适用范围

1。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农贸市场;

2。市场组织者将在防疫和控制期间正常运作,并恢复工作和劳动力。

申请程序

申请保障农贸市场奖励资金供应的农贸市场,应接收并填写《石南区农贸市场奖励资金供应保障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市场主办单位在防疫控制和复工期间的经营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和辖区市场监管办公室印章确认);

3。记录和反映市场防疫情况和复工、复工期间开业情况的照片,以及市场防疫情况的日报资料(复印件和印章);

4。其他相关材料

(3)在防疫期间和企业复工生产期间,对本辖区内积极开展集中午餐配送的餐饮企业,经有关部门事先备案并公告的,给予每人2万元奖励。

适用范围

1。在市南区注册并纳税的餐饮企业;

2。进入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自愿为我区建筑企业和社会团体提供集中午餐配送,并由区商务局等单位备案公布的餐饮企业;

3。配合政府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申报程序

1。提供申报说明(盖章并附上日常订单文件等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银行账号和收据;

2。区商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初审;

3。地区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小组审查

南区联系单位及电话:

区商务局88729578,188532610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5757653,1881639595

7,鼓励企业攻关

对获得国家科技部、山东省科技厅、企业部、高等院校、 青岛市科技局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预防”应急科技研究项目资助的辖区内科研机构和医疗机构将提供50%的国家、省、市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1。需要在市南区注册和运营;

2。获得国家科技部、山东省科技厅、青岛市科技局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预防”应急科技攻关项目

(2)所需申请材料

1。配套资金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

3。获得国家科技部、山东省科技厅和青岛市科技局发起的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预防”应急科技研究项目的宣传文件、项目申请表和承诺书

以上材料请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备查。

(3)处理具体流程

1。获得项目核准的单位应当申请配套资金并提交材料;

2。市南区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核实项目启动情况;

3。市南区将对项目立项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归档。

南区联系单位及电话:

区科技局88729903 13864219658

8,支持企业防控技术改造

加快审批新的防疫物资生产项目,鼓励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扩大生产能力,加大技术改造投入,从2020年2月1日至3月3 1日购置设备。按不超过50%的设备投资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用于企业生产更多的重点医疗防治材料,按国家统一政策全部由政府购买和储存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在市南区注册的独立法人防疫材料生产企业

(2)企业

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营业执照、设备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发票、设备照片、申请报告所需的申请材料(以上材料应核对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应一式两份)

(3)为具体流程

1。企业向区发展和改革局提交申请材料;

2。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项目进行现场审查,提出财政补贴建议,并按相关程序提交区财政局审核落实。

南区联系单位及电话:

区发展和改革局88729204,15806513856

附件: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

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

单位:10000元/人

开通法律服务专线

免费提供紧急公共法律咨询服务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提供法律援助

1。地区司法局在市南行政网的通知栏中公布了17家律师事务所的电话号码及其简介。

2。企业选择咨询律师事务所,并根据他们的法律问题和专业领域给他们打电话。

3。回答律师给出的专业建议和答案

市南区联系单位及电话:

区司法局88729282,15165226016

法律援助绿色通道83869148,18553267653

以上办法及细则如有与上级相关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市城南区防疫指挥部复工、复产、复学服务组

2年2月19日

附:所有表格可从青岛市城南区政府网站

下载

转载自:青岛市城南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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