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疫情防控措施_合肥中院发布疫情防控通告 开庭等诉讼将延期

新安晚报安徽网安徽客户报刚刚发布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合肥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时间将根据疫情变化另行通知。如果您打算在法庭上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申诉信访、查询等事项,请通过安徽省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www.ahgyss.cn/)网上备案系统和中国移动小额法院微信进行网上登记备案。如果不方便开展网上诉讼活动,可以邮寄提交相关材料;如确实需要离线申请注册及其他相关事宜,可通过移动微型法院、12368热线等方式提前预约。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应有专人值班,确保公众要求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做

此外,在疫情防控期间,合肥市两级法院将采取延期审理相关案件等措施,并及时通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开庭及其他诉讼活动将延期。原定于2020年2月3日至2月16日进行的开庭及其他诉讼活动原则上将延期,但已向法院发出传票的情况除外。在疫情防控期间,法官和司法助理将主动与诉讼参与人联系,就案件具体时间变化以及如何提交诉讼材料等事宜进行沟通。对于公开庭审案件,公众可以选择登录中国的公开庭审网,通过互联网观看庭审过程,而不需要出庭。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在治疗隔离期间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不能在人民法院参加相关诉讼活动,或者因疫情处于交通阻断区域,或者确实无法在网上开庭调解的,也可以向案件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防疫期间,如因上诉、诉讼时效等原因需要及时立案,申请执行期即将届满,可在期限届满前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合肥市相关法院立案庭,或邮寄至原审人民法院提交,或拨打合肥市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在

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前需要调解的人员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多调解小程序”进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申请网上调解在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实施集中实施活动。原则上,非特殊突发事件的财产调查和控制应通过“总量对总量”和“点对点”的网络执行调查和控制系统或事件委托系统进行。一般执行事务原则上不通过直接联系或会议等集中方式处理,尽量通过信息系统或电话、短信、微信等在线方式处理。当事人确需预约的,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在指定的地点进行预约。

确因紧急或特殊原因,需要登记备案、参加诉讼、申请执行等。合肥市有关法院。请所有诉讼参与人、参与执行的当事人、立案、参加诉讼、申请执行等。请所有诉讼参与人、参与执行的当事人以及相关人员在往返途中和整个工作期间佩戴口罩,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询问身体状况、信息登记等。如果您有发烧和其他症状,请立即通知工作人员,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在你来法庭之前,请打电话12368安排。

如果申请再审或上诉的期限即将届满,可以在期限届满前通过安徽省法院诉讼服务网申请再审或上诉,或者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申请时间以邮寄时间为准,请务必注明当事人的准确联系方式)对于除上诉和申请再审以外的信访事项,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投诉,或者通过信函反映其诉求。有关申请再审、上诉和与申诉有关的申诉的咨询,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访群众确需反映情况的,可以通过电话或法院视频接收系统反映

新安晚报安徽网安徽客户记者朱庆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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