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收缴期限的通知
县(市、区)医保局、税务局、社保局:
由于我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收缴开始较晚,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收缴期限现延长至2010年1月31日。 2020年,待遇享受时间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特此通知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阳江市国家税务局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年1月2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