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处理疫情_沧州公安机关破获多起涉疫情案件

最近,沧州市公安机关破获了一批涉及传染病调查和控制、妨害公务、寻衅滋事、侮辱他人、拒绝执行紧急命令的案件...

沧州破获一批刑事案件

1

“疫情是命令,防控是责任”自

公安机关处理疫情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一级反应启动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全面履行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和任务,全力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及时有效地打击和查处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定的意志和更加果断的措施,坚决打赢了人民战争、全面战争和抗日防疫战争。

2

妨碍公务

新华区刘1992年13日17时30分左右被刑事强子措施

|新华区香河区居民刘准备进入民族路购买生活用品。因为他没有携带通行证,他被在这里执勤的南街办事处的民族路社区工作人员劝阻。刘,,

,企图闯入,明知对方是防疫人员,多次推,骂,威胁,造成严重影响。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新华社公安局以刘涉嫌妨碍公共事务为由,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新华区滕驾车顶撞巡视员

2年12月12日15时许,新华区居民滕驾车经过青县乡河堤检查站时,拒绝配合巡视员的工作。他恶意开车撞了巡官三次,打伤了两名巡官的腿,并把吴尚警察局的警官拖到了10米以外。然后滕开车走了

清县公安局在滕牟发家中将其抓获。腾牟发供认了罪行根据《刑法》第277条第1款,青县公安局对涉嫌妨碍公共事务的滕某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运河区常一剪

2年11月11日19点左右,宫媛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在运河区团结社区河西北街路口刺刀检查工作时,发现常一升无证外出在被说服返回后,他们中的一个经常用剪刀碰到卡片并与工作人员对峙。

在控制过程中,工作人员陶的左腿膝盖被提剪刀划伤根据《刑法》第277条,运河公安局对常谋胜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马的部队在西安县被逮捕

2年8月8日23时左右,西安县龙腾区居民马的部队在进入该区时与保安葛的部队发生争执。接到报警后,警察赶到现场处理此案。在此期间,马的妻子马的秦和儿子马的阻挠,虐待和殴打警察。

于是,警察把马和马叫到乐寿派出所。根据《刑法》第277条,西安县公安局对马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马被判处行政拘留10天。

3

挑衅和麻烦案件

9

仓县卢强行进入

2年11月11日2200时左右,仓县薛官屯镇梅官屯村村民卢酒后驾车出村,未经工作人员同意强行通过检查站。在被拦截的过程中,卢开车撞上了工作人员,砸碎了检查站的锥形桶

2230左右,美官屯村一名工作人员到检查站处理打卡事件,被卢殴打。沧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对卢实施行政拘留七天。

9任丘王某刚刚被银行扣留

2年11月11日17点左右,任丘市文保乡程村人王某刚刚驾车经过文保乡西南庄村口防疫站,拒绝配合检查人员的登记工作,并试图强行出牌,因为车辆撞上路牌,下车殴打工作人员,造成工作人员的右中指和食指受伤

任丘市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对王处以10天行政拘留处罚

4

侮辱他人

渤海新区虐待员工

2年8月8日,渤海新区半岛国际社区居民因对半岛国际社区员工发出的《业主信息登记通知》不满,辱骂业主微信群社区员工

渤海新区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对某方处以200元罚款

2年13日14点左右,青县青州镇新南村村民邵牟海在

|被银行扣留,拒绝配合检查工作并予以劝阻。他用语言威胁员工后离开了。

清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邵牟海实施行政拘留五天

5

拒绝执行紧急命令

泊头五人被捕

2年10月10日晚,泊头市瑛子镇村民刘牟正、李牟梦、刘牟峰在与高牟飞、李牟光在高关乡吃晚饭喝酒后,开车将高牟飞、李牟光送回县城徐六高村,与卡点工作人员发生口角

泊头市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高谋飞处以八日行政拘留,对刘谋正、李谋光、刘谋峰、李谋蒙处以五日行政拘留。

运河区违章建筑

2年11月11日,运河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小王庄镇未来村一仓库、刘牟杰违章建筑处的白鸡

运河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刘某某实施行政拘留五天。

西安县周牟青没有按照规定

|登记个人信息1992年11月11日17: 00左右,西安县河城街镇周官屯村村民周牟青在进入西安县城北新村小区时没有按照规定登记个人信息,在紧急情况下拒绝执行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西安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周牟青处以200元罚款

9清县刘牟宽破坏封闭的路口

2年12月12日8点,清县镇刘十一屯村村民刘牟宽在镇刘十一屯村南八团桥封闭路口挖出村委会,为了避开镇刘十一屯村的入口检查站,私自开了6轮车外出

清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刘谋实施五日行政拘留处罚。

2年1月13日13: 00左右,清县青州镇鲍家嘴村村民驾车从大城市经金宝路到清县,于

|被银行逮捕。当他在金宝路大理庄疫情检查站接受检查时,警方建议刘谋返回,因为他没有携带相关证件。

刘不听劝告,于15点左右驾车绕过值班检查站,在防疫检查站北侧的一座钢结构厂房后面的一条小路上行驶。然后刘开车去了青县

清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刘谋实施行政拘留五天。在

防疫期间,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处理疫情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 在我市防疫期间,为依法严厉打击下列违法犯罪行为,现公告如下:

1

1,紧急状态下拒不依法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防疫指挥机构发布的有关防疫决定和命令的;

2

2、来自重点疫区的人员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不按要求自愿报告,并拒绝接受检疫、入户或集中医学观察等措施的;

3

3、患、疑似患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拒绝接受隔离、隔离或治疗措施的;

4

4,明知自己已经感染或者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其他人接触的;

5。在防疫控制期间,被检查人员拒绝服从防疫检查站实施的体温检测、人员核查、车辆检查、医学观察、强制隔离、疫区封锁等措施,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履行职责或者扰乱防疫控制秩序的;

6-

6、在防疫期间,拒绝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检疫、隔离、治疗等措施,或者阻碍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处置传染病病人尸体的;

7

7、强令或故意损坏、侵占或哄抢医疗卫生机构的财物,或在医疗卫生机构制造事端,非法停放尸体,设立私人圣地,造成混乱,影响防疫工作正常进行的;

8

8、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撕毁防护用品或向医务人员吐痰;

9

9、违反疫情交通管理规定不听劝阻,强行通行,或强行冲进公安机关设置的警示带、警戒区的;

10、故意编造虚假疫情信息,或者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制造事端,制造事端,扰乱社会秩序的;

11

11、盗窃、诈骗、哄抢、抢劫、破坏、侵占、挪用防疫救灾物资的;

12

12,串联,煽动、组织非法游行、集会、集会、暴乱等。扰乱疫情防治或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正常秩序的;

13

13,在防疫期间,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违反有关市场管理和价格管理规定牟取暴利;违反国家规定,假借疫情防控之名,利用广告促销商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的;

-14、假借防疫控制名义,实施诈骗、敲诈勒索,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医务人员等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

15

15,生产和销售假口罩、手套、护目镜、消毒剂等预防和防护产品和材料;生产、销售用于预防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假冒伪劣药品和不合格医疗器械、材料的;

16

16,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销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

17

17、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医疗废物或者其他含有新型冠状病毒的有害物质,污染环境或者危害他人生命健康的;

18

18、其他妨害防疫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

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维护公共秩序,防范疫情。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与疫情防控有关的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110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