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1月18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明确,决定分阶段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实行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采取多种措施稳定企业就业。我们请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主任严跃进进行分析:
严跃进认为,鉴于社保金和公积金的支付都与购房行为有关,当地房地产交易部门和其他人关注这种延期支付在客观上是必要的,在确定购房资格和公积金管理方面需要制定灵活的政策。
1,降低社会保险费
本次会议明确规定,企业的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缴费将分阶段降低,以减少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类似于社会保障费用的分阶段减免,客观上降低了当前企业的各种税费成本。当然,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分阶段减免社保缴费客观上会造成社保缴费记录上的问题,尤其是在全国重点城市,购房仍需被认定为社保。因此,预计对于这种分阶段减免社保缴费的企业来说,应该研究相关员工社保缴费的确认等具体问题,否则很容易成为企业与采购领域之间的纠纷。
2和公积金的缓缴
以前有人提出要废除公积金制度,这客观上说明公积金的缴纳确实成了企业的负担。然而,取消公积金是不可行的,但延期付款的可能性相对较高。目前,各类企业可以暂时不缴纳公积金,企业负担将会减轻然而,新的问题是公积金的延期支付会否影响有关雇员使用公积金的权益。因此,有必要对递延员工公积金的使用进行研究。特别是要从购房者的角度保护公积金的相关权益。但是,这项政策也明确规定,企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因疫情而无法正常还款的员工不会被视为逾期。这客观上减轻了一些员工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