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将很快重返工作岗位。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
劳动关系领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隔离期间如何计算
患者的工资?
不能按时返回工会,也不会失去工作?如果你在家工作,你的工资会受到影响吗?
为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月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分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将这些规定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相结合,并侧重于与疫情相关的具体劳动就业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教授王先勇9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做了分析。
问题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劳动合同在隔离治疗期间到期时,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合同?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在隔离治疗期间应按医疗救治期的规定执行。医疗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延长至医疗期满据王先勇介绍,《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延长至相应情况消失
根据《通知》的要求,对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和新型冠状病毒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采取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而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的期限应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满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期满。
”因此,劳动合同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隔离治疗期间到期,劳动合同延期至医疗期满。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王先勇说道
问题2:在隔离肺炎患者或新型冠状病毒疑似患者期间,缺勤是否算作缺勤?如何付款?
"这不是旷工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王先勇指出,根据《通知》的要求,企业应对肺炎患者、疑似患者、新型冠状病毒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而无法正常工作的企业员工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的工作报酬进行支付,企业不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那么,隔离期或治疗期是否计入医疗期?“在医疗期间计算王先勇说,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期间是指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或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因此,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隔离治疗期间,隔离治疗期间计入医疗期间。
问题3:如何应对疫情不能及时返回北京的情况?
王先勇认为,如果工人因疫情不能按时返回北京工作,劳动关系将继续正常,不能视为旷工。根据该通知,如果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无法为企业员工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劳动报酬,且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根据2020年1月23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保持防疫期间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对于因疫情未能及时返回北京复工的员工,企业可优先安排年假。如果工人长时间没有返回工作岗位,企业可以在与工人协商后安排工人等待岗位。等候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70%的标准支付基本生活费因疫情未能及时返回北京的出差员工,其工资福利由关联企业按其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
此外,根据《意见》的要求,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工人不能按期到达或企业不能开始生产的,要引导企业主动与工人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安排工人在家完成工作任务;对于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在与员工协商后,将优先使用带薪年假、自备福利假和其他类型的休假。
问题4:企业能否因受疫情影响的经营困难而降低工人工资?
“如果企业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可以与职工协商调整工资和变更劳动合同据王先勇介绍,根据《通知》,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通过调整工资、轮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工作。通过与员工达成共识,从而不裁员或尽可能减少员工。同时,按照《意见》的要求,对于受疫情影响而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鼓励企业通过民主协商程序与员工协商,采取工资调整、岗位轮换和休息、缩短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岗位。;对于暂时无力支付工资的企业,应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以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