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注意事项_河北省发改委: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事项这样办理

河北省政府服务网络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网上办公、指尖办公、电话办公、预约办公、邮件办公2月10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做好防疫期间政府服务事项的通知》为了减少人员集中,阻止疫情扩散,从现在起,省发改委将暂停在省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事项,并实行网上申报、纸质材料传递、结果网上反馈或结果传递。

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注意事项

申请人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进入“省发改委”部门页面,按照管理指引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根据申请页面的提示进行网上申请(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将自动跳转到省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

提供纸质材料,请邮寄请务必在邮寄材料中注明申请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和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服务部(注:省发改委、投资建设和农林资源区),收件人:赵越18231993499,康赛15733672654,邮编:050000

商务咨询电话:0311-66635371,66635280

省发展改革委表示,暂停政务现场服务将给大家带来不便。请理解,现场服务的开放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另行调整和通知。

(闫传媒记者宗)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