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文军报道1月26日,北京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防疫采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部署相关工作,确保防疫采购工作顺利便捷实施。
《紧急通知》指出,市直各单位、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审计局、燕山财政分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应遵照财政部《关于采购便利化防控疫情的通知》提出的三项要求
第一,采购单位负责预防和控制采购新型冠状病毒供应商应严格遵循预防和控制要求,提供满足采购要求的货物、项目和服务。第二,各区财政部门应立即将财政部的要求传达给各区所有预算单位,以确保防疫和控制采购的顺利和方便。三、本市预算单位在防疫期间的其他采购事项,应合理安排采购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编辑:罗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