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供水_黑龙江省水利厅: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东北网2月3日电(记者刘佳)记者3日从黑龙江省水利厅获悉,2日,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水利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坚决打赢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反罢工战争,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经济和社会的整体稳定《

通知》强调,要切实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确保水源保护范围内无厕所、垃圾等污染源,防止粪便污染,加强水质净化和消毒,并启动所有已配备的消毒设备。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供水应急预案,通过加强水质检测等手段密切关注水质变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我们将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及时处理。

通知要求加强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各地区、各单位要做好水利工程的日常检查和安全监测工作,全面落实水库大坝“三责任人”,加强重大水利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运行安全。要密切关注检查人员的健康状况,统筹安排人员力量,防止管理漏洞的发生。同时,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对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项目区域的要求,制定防控规则和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履行监督职责。工程恢复后,对在建水利工程的防疫和控制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防控措施的,要严肃处理。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坚决制止,确保水利工程施工现场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承担城市供水任务的单位应加强运行管理,确保供水的数量和质量,特别是在防疫和控制期间,不应有断水或断水,以确保重要部门重点单位的用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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