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和美国已先后致函联合国安理会。双方都声称他们最近的行动是“自卫”,符合《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
据路透社1月9日报道,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凯利·卡夫在给安理会的一封信中称,美国“准备与伊朗举行无条件的严肃谈判,以防止伊朗威胁国际和平或进一步升级安全局势。”
凯利克拉夫特告诉联合国,美国对伊朗高级军事指挥官苏莱曼尼的袭击是“自卫”,美国在中东采取进一步行动保护美国人员和相关利益是“必要的”。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一国在行使自卫权时采取的任何措施必须“立即”向安理会15个成员国报告。当叙利亚在2014年袭击极端组织伊斯兰国时,美国还利用《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来证明其行动的合法性。
路透社报道称,伊朗也于1月8日致函联合国安理会,称伊朗也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对美国军事基地采取了行动。
”(伊朗)对美国在伊拉克的空军基地采取了有针对性的相应军事对策,“并不寻求冲突或战争的升级”伊朗驻联合国大使马吉德·塔特·拉旺奇在信中写道逾256名+199名知情外交官表示,美国给联合国安理会的信是在伊朗发出信函后抵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