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公司加班费_青海首例疫情期间袭警案一审宣判

2年16日,该当事人某某涉嫌妨碍公共事务被华龙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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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省在防疫期间发生的第一起妨碍公务案件。案件发生后,省、市、县公安机关的领导高度重视。华龙县公安局立即启动了警方维权机制,对该案展开调查。根据海东市公安局三部门制定的《关于办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华龙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指导调查。经认真调查,华龙县公安局于2月13日将XXX方移送华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疫情案件快速侦查、快速逮捕、快速起诉、快速判决的要求,化隆县人民法院于2月16日依法判处干预公共事务的XXX方9个月有期徒刑。某某党表达了他的信念,没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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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回顾:2月7日16: 30左右,华龙县二塘乡公窝滩村某某一行饮酒后,前往村门口的防疫检查站。检查站工作人员不听工作人员的劝阻,扰乱了村庄社区内外的正常检查工作。检查站的工作人员立即报了警。华龙县公安局二塘派出所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现场。警察要求仍在现场纠缠的第三十党服从检查站的命令,让他回家。然而,第三十党借酒浇愁,拒绝听从警方的劝阻。相反,它撕碎并虐待警察。警方依法传唤他到警察局进行调查。到达警察局后,该党某某仍然没有克制自己,并公开撕毁警察局的警察制服。他还用拳头打警察局局长,打伤了他的嘴。被制服后,该党某某仍不悔改,继续辱骂警察局办公区的警察和乡镇干部,并威胁进行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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