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_黑龙江推迟企业复工复业时间

新华社哈尔滨1月31日电(记者严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 00复工,但涉及城乡运行保障、疫情防控、群众基本需求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除外。

黑龙江省已明确,企业在复工前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和卫生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对因工作确需返回本省的,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加强检疫和卫生防护,企业要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到过重点疫区的省级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医学观察和隔离措施,确保疫情防控覆盖面全面、不遗漏。同时,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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