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必须先治党,党必须严格,严格依法办事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的内部法规体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指示。他强调,要做好制度的“供方体制改革”,用改革创新的精神充实制度的短板,加快形成涵盖党的领导和建设各个方面的内部法规体系。我们要以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着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制度“供方体制改革”为主线,全面推进新时期党的法制建设
1。深入学习和理解推进体制“供方体制改革”的科学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并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他从新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出发,深刻把握了党内法制建设新阶段的新特点和新要求,明确提出了完善党内法制建设“供方体制改革”的重要命题,为新时期党内法制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我们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其中蕴含的科学思想,用正确的方法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1是坚持系统思考,在党和国家的大局和党的长期执政中规划和部署党的内部法规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了驾驭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和伟大梦想的战略地位。把加强党内法规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根本方针,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要完成执政兴国的重要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征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坚持依法治党、以制度治党、依法治党、促进党的全面发展和党的整体建设。为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国家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快完成党的法制建设的短板,力争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形成比较完善的内部法制。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加快形成涵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的党内法制,加强和改善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做好制度的“供给侧结构改革”,就是要从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出发,更加注重制度在执政兴国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和长期性作用,注重夯实基础、增强优势、补劣势、增强优势和劣势。 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突出制度在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2是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注重把握主要矛盾和主要方面的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内部法规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显著成效。先后制定和修改了190多项中央法律法规,颁布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和基础性法律法规。党的内部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已经基本确立。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重要判断:“总体上我们进入了一个规章制度阶段,目前主要问题是不遵守和执行不力”。他强调,要处理好建立规章制度与取得实际成果之间的关系,突出系统标准化和实施系统两个系统。搞好制度的“供给侧结构改革”,是唯物辩证法在党的内部法规建设实践中的具体运用。这就要求我们在党的内部法规建设中充分把握和准确运用我们的力量。它不仅解决了“拥有”系统的问题,也解决了“能够登陆”系统的问题。这是在准确把握党内法制建设发展规律和主要矛盾的基础上,对新时期党内法制建设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规划。指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法制建设的总体思路、主要方向和工作重点。
3是坚持改革创新,用改革的方法解决体制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用改革创新的精神补充体制。从问题出发,我们应该解决我们有的问题,哪些问题难以解决,哪些问题突出。我们要努力克服哪些问题,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创新。当前,党的内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不能适应党和国家发展和党的整体从严治党的需要,在制度供给方面还存在一些结构性问题。从不同的领域来看,党的领导体制总体上是越来越弱,而党的建设体制相对来说是越来越强,但是党的建设在各个领域的进展速度和质量是不平衡的。从各方面来看,中央党的内部法规比较健全,质量也比较高,但是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配套法规还存在照搬照抄的问题。从各种规格来看,总体上有很多完整的实质性规格,但程序性规格仍然比较笼统,保障性规格还存在一些差距。此外,在系统集成方面还存在差距。一些法律法规相互重叠和冲突,容易造成“套期保值”的制度效应。做好制度的“供给侧体制改革”,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创新,开拓进取,坚持制度整合,高效合作,坚持、改进、调整、完善,使党的法制与时俱进,适应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从严治党。
2。全面准确把握
199体制“供方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策部署,做好党内法制“供方体制改革”,实现“五个全面推进”1推进各级党的法律法规建设党内法制是以宪法为基础,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方针、法规和其他中央党内法律法规为主体,由各领域、各层次的党内法制组成的有机统一的整体。我们要以党的根本大法为“指导原则”,指导党的内部法规体系建设。我们应该始终尊重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定地把党章确立为一切内部法律法规的明确方向。我们应该细化和贯彻党章的规定,定位内部法律法规,以党章为基础制定内部法律法规,在党章的指导下形成完善的内部法律法规体系。要把标准法规的制定作为党的法制建设的主体工程,落实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和修订相关标准法规,巩固和巩固党的法制“四梁八柱”,进一步完善党的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的基本规范,实现党的领导、重要关系和重要工作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的全面覆盖。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配套法规,及时为党的法制建设“添砖加瓦”,形成以方针法规为先导,配套法规、办法、规章、细则为补充的制度群,为党的各项具体工作提供规范和保障,增强党的法制建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统筹推进党的各项法规建设党中央明确提出,党的内部法规体系是以“1+4”框架为基础的。在党章下,党的组织法律法规、领导法律法规、自身建设法律法规、监督保障法律法规的制度创新要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实现党内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整体推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提高党的科学、民主和法治水平,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首要任务,突出党的领导体制在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强调在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都要落实党的领导。要建立和完善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不忘主动、牢记任务的制度,完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完善党的整体领导体制,完善执政为民和代表人民的制度, 完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确保党始终掌握全局、协调各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也作出重大制度安排,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的监督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确立了其在中国国家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支撑地位。要重点加强党的监督保障法律法规建设,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构建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想腐败的完整体系和机制,不断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3推进党的各级法规建设我们党实行统一的、分散的党内法规制定制度。党中央为全党和全国的重大问题制定党内法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党工委和省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制定党内法律法规。我们必须坚持上下衔接、综合推进的原则。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认真履行制定党章的职责,防止法规缺位影响履行职责,特别是防止配套法规的制定滞后影响党中央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落实。中央党的法律法规重点规范“表面”的重大问题。所有涉及全党的重大问题都受中央党的法律法规的制约。一切涉及中央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事情,只能由中央党的法律法规来规定。要着力解决党的管理中的一些深层次、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发挥中央党内法规在制度建设和方向设定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整个党内法规体系的完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中央工作机构制定的党的内部规章,集中规定了连接中央和下级的重要的“规则”,适用于全党,普遍适用。要立足于更好地履行党在这一领域的工作职责,及时制定和发布相关制度,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党的工作提供重要指导。省委制定的党章集中规范了“块”中的重要问题。要在上述党章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建立规章制度,并引入更多面向基层和一线的党章制度,促进党中央重大决策在本地区扎根。中央有关国家机关和部门的党委也要根据党中央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制定党内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贯彻落实坚持和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推动党的全面严格执政体制各方面工作的深入开展。
4推进各类党的法律法规建设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强调要建立一个系统、完整、科学、规范和有效的制度,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针对党的法制整体不够完善和完整、制度设计重实体轻程序、部分制度价值取向不明确、制度安排不科学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突出重点,建设内容科学、程序严谨、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的法制。我们要坚持基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的衔接,坚持和巩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决定性、普遍性和先导性的重大制度,创新和完善覆盖各领域、各方面的重大制度和具体制度。要注意党的组织系统上下级之间的衔接和一致性,提高配套法规制定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坚决防止和克服脱离实际、层层叠加、扭曲和扭曲等问题,使党的内部法规建设更加科学有效。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办事有效,务实有效,简单易行”的原则。要注意实体规范与程序性和保障性规范的结合与匹配。不仅要明确要做什么,还要明确如何处理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以保证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5全面推进党的法律法规建设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链条,包括制定、备案、实施、评估和清理。我们将齐心协力,有序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应该注意制定前瞻性的计划。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制度建设任务和措施,科学规划和安排,加强调查论证,进一步明确制度“供方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使工作更加科学、可预测、主动、创新。全面加强档案审查工作,坚持以政治标准作为档案审查的首要标准,严格贯彻“一要有,一要准备审查,一要追究错误”的原则,切实维护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探索开展党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评估、跟踪调查、分析和评价,重点发现和解决党的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促进党的法律法规体系更好地遵守和实施。我们将及时做好法律法规清理工作。我们将综合运用集中清理、专项清理、即时清理等多种清理方式,不断推进法律法规的“健身瘦身”,不断增强法律法规的生命力。
3。始终坚持
体制“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正确方向。做好制度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有高度的思想政治意识,坚持集中与改革创新相统一,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真正把握改变什么和如何改变的根本尺度。在政治和方向问题上不能有任何偏差或含糊不清。
1必须牢牢把握“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原则“两个保障”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大政治成就和宝贵经验。它们是全党在革命锻造中形成的共同意志,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规则。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了我国民族制度和国家治理制度的显著优势。一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保证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抓住这一最根本的特点和最大的优势,最根本的是牢牢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的领导。要做好制度的“供给侧结构改革”,就要强化“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我们要把维护党内巩固“两个维护”的法律法规作为根本政治要求和首要政治任务。要着力强化“两个维护”意识,把握“两个维护”要求,完善“两个维护”制度,强化“两个维护”行动,确保“两个维护”效果,明确规定和要求,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站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道路上
2要牢牢把握为党和国家的全面工作服务的职能定位做好制度的“供给侧结构改革”,要自觉地把它纳入党和国家的总体工作,统筹规划、部署和推进,做到一切从属于、服务于大局。要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位一体”战略布局。我们要坚持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主线。我们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把比较成熟的、普遍适用的经验和做法,提炼为制度规定,及时转化为制度安排,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提供党内法制保障。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从13个方面系统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它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各个方面作出了重要的制度安排。它不仅明确了必须坚持的主要制度和原则,而且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本地区地方部门的实际情况,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抓紧对党内急需和必要的规章制度进行研究和部署,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3必须牢牢把握提高党的法律法规素质的关键点。总的来说,党的内部法规建设进入了有法可依的阶段。法律法规建设的主要矛盾已经从解决没有法律法规的数量问题转移到实现良好的法规和善治的质量问题。要做好制度的“供方体制改革”,最重要的是提高党的法律法规的质量,建立一个高质量的制度来促进实施,保证善治。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认清“四个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清党面临的“四大危险”的尖锐性和严重性,着力弱化党的领导,削弱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反映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充分发挥制度的基础性作用。我们必须坚决防止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建立这一制度时,我们必须闭门造车,不择手段。我们必须参与在我们眼中无用的系统“形象工程”,用“系统花瓶”来装饰门面我们要坚持科学民主的制度,开展大规模的调查研究,认清制度的供求关系,论证制度安排的利弊,深入研究制度改革的动力和阻力的比较情况,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确保各方法律制度的建立、可行和可管理。
4要牢牢把握制定和实施推进一体化这一基本要求法律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它的实施。把它放在架子上会造成系统的浪费。无用会损害系统的权威。必须建立系统的刚性。要做好制度的“供给侧结构改革”,必须坚持制定与实施相结合,协调制度改革与制度运行,确保改革成果有效,更好地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果。加强党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宣传教育,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规则、学习规则、遵守规则、使用规则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以身作则,严格履行职责,按照制度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执行法规的职责,负责保卫土地,履行职责。他们应该本着钉钉子的精神,做好制度的实施工作。对于违反和破坏党的法律法规的各种行为,他们决不能见怪不怪。通过监督检查、问责和问责,必须强制执行法律法规。对不遵守规章制度和不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的人必须严肃查处,以便真正让铁的规章制度发挥作用,禁止制度的权力,充分释放其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