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公司提出住房公积金_李锦:住房公积金的事 应由企业与职工做主

9李进

在抗击新皇冠病毒肺炎疫情的严峻时刻,黄提出取消企业公积金制度,恢复企业工作。这个提议提出后,很快在市场上引起了激烈的讨论,有人赞成,有人反对。我认为取消公积金制度是发展的规律。从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可以先延期付款,等条件成熟了再完全取消。从法律上讲,住房公积金属于存款人,存款人应有权自主支配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取消不应是一刀切的问题,而应由企业和员工自己决定。20世纪90年代初借鉴新加坡的

住房公积金制度,取代了原有的福利分房制度,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后,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制度,通过制度化实现体外循环,自然有利于企业作为“经济人”真正参与市场。具体办法是个人和企业分别缴纳一部分。过去,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支付的比例很高,甚至起到补贴购房首付款的作用。上限设定后,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选择的最高比例增加了12%。私营企业千方百计降低公积金比例,许多企业选择最低的5%

现在人们大多考虑取消企业公积金存款的利益关系。支持取消的理由有四个:第一,企业目前缴纳的“五险一金”约占工资总额的30%,大部分占住房公积金的12%。如果基金被免除,企业的负担无疑将大大减轻;第二,由于公积金贷款速度慢,贷款金额低,开发商根本不接受这种贷款,公积金的利用率很低,目前37%的公积金存在银行;一个月三、二百或三百美元,对于买房子并没有起多大作用;第四,在当前高房价下,买得起房子的人通常是高收入人群。他们可以退出公积金,获得低息贷款,这导致了“穷人补贴富人”的现象。此外,住房公积金的受益者主要是垄断行业等高收入行业的高收入者。这两种不平等也是批评公积金的原因。

不同意取消的原因有四个:第一,取消公积金相当于变相减薪,这是很多人的实际收入,这种情况发生时,他们会感到不舒服;第二,如果公积金真的取消了,制度内的单位差不多都会包括在内,对制度内的单位的影响会比市场导向的企业更大。目前,公积金制度平衡了政府、个人和企业。没有必要立即打破这种平衡。第三,如果没有公积金制度,所有商业贷款都被使用,购房者的压力将会更大。第四,虽然公积金不能像银行存款一样自由支配,但他们可以在租房时支付租金,这样可以减轻年轻人的生活压力。

应该说,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一般对企业有利,没有必要交钱。对于个人,普遍不满事实上,无论他们是否支持取消公积金制度,他们都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没有人希望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北京大学的刘桥和张峥教授认为,“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不仅会真正减轻“非常时期”企业的负担,还会破坏正常的市场规则和秩序,给经济生活带来一系列不必要的负面影响。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在原则上反对黄的观点,而是从利益的角度考虑的。

从事实来看,我国房地产市场长期以来,商业银行已经成为提供住房贷款的主体,这是一个发展趋势,住房公积金的存在意义不大取消公积金制度将极大地推进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改革进程,这将进一步推动要素资源市场化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今后,限制购买房地产的政策将被废除。房产税政策出台后,房地产将完全市场化。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必然的规律。黄提议取消这一提议应该符合发展规律。现在从减轻企业负担的角度来看,抓住机会解决这个难题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是公积金缴存和使用的主力军。如果黄的提议被国家接受,那将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并将减轻国家的负担。

但是,任何政策的讨论都必须基于现实。目前应该取消。有些困难或条件不成熟。暂时来说,是因为公积金制度太广泛,以致市场上仍有1.44亿人仍在缴付公积金,他们会受到影响。如果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我们就不能无所事事。公积金涉及到很多员工的利益,尤其是北京相对较高的房价。大多数员工不能接受取消企业公积金,这需要整体考虑。公积金是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体现。取消它作为企业的负担是不明智的。

解决这个问题,根本依据是法律问题住房公积金不同于社会保障,在法律上不是强制性的。该公司未能支付住房公积金并不违反国家法律。从决策的角度来看,谁能决定废除公积金制度?这应基于公积金制度的本质应该明确的是,住房公积金属于存款人,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是它的所有者。何时取款以及如何使用这笔钱应该更多地由存款人决定。只要住房公积金不违反社会保障的性质,存款人就应有独立控制和使用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应被变相剥夺。这实际上是员工互相帮助解决住房问题的一个渠道。一个人的钱很少,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每个人的钱都放在一个池子里,有需要的人可以从这个池子里借钱。贷款利率相对较低,这可以减轻一些人买房的财务压力和负担。起初它是一个福利问题,现在它是一个市场经济方法问题,本质上不是一个法律问题。不做任何补偿就全面取消住房公积金是不可取的,尤其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取消公积金是一种市场行为。公司将适当提高员工的工资以增加他们的现金,但同时公司将承担较少的部分。这是一个游戏和磨合过程。归根结底,这是一个市场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没有规定,也没有强制。

因此,我的意见是公积金应该取消。这是基于法律。短期需要,公积金不能支付或自愿选择当公积金取消时,最大的受益者是企业,受伤者是雇员。如果我们简单地取消公积金而不作任何补偿,在当前劳资关系的博弈环境下,这就相当于将员工福利转移给企业。这不是一个最大化社会利益的选择,而是一个更接近零和博弈的选择,它会加剧矛盾。目前,我国已有1.44亿人缴纳了公积金,这一群体的基数已经很大。因此,公积金政策的任何问题都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显然,这并不是说取消可以取消。

在当前新一轮的皇冠肺炎疫情中,企业压力很大。国有企业减少了公积金存款,私营企业推迟了支付,以确保企业不会大规模倒闭。这也是为公积金制度的最终改革做准备。目前,应同时实施其他相应的替代措施,以降低员工购房的成本压力,包括企业年金制度的到期、建立国家住房银行、给予首套住房优惠利率、保护租房员工的权益以及从低收入群体中提取公积金。要为彻底废除公积金制度创造条件,有许多辅助工作要做。这个过程不能省略最后要说的是,这件事取决于企业。我们必须知道,公积金的钱是属于企业的,企业和职工应该对它有最终的控制权。政府直接“报废”是不合适的,更不用说一刀切了。许多服务行业的小微企业平均两三个月后就会破产,没有任何收入。非常时期可以“暂时取消”,或者暂停支付一个月或六个月。这是企业和员工之间讨论的问题。而公共单位本身应该能够继续支付,余额就足够了,这也是公共单位本身,互不影响如果任何私营企业愿意支付,也可以包括在内,而不应该强迫它支付。至于未来,有可能积累条件,逐步将强制性住房公积金转为自愿存款转变为彻底的市场行为,这是一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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