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平安天津
转自:天津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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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疫情正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然而,有些人散布谣言...这不仅受到舆论的谴责,也违反了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不会缺席!如果你发现散布谣言,请及时报警!
微信群里的一个女人
故意夸大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数,全国和全市
被法律拘留
一个女人被法律拘留
一个男人
在微信朋友圈里恶意发表
攻击性和侮辱性言论
反对256
| 3-微信群
传播假话
被法律行政拘留
被刑法拘留
微信群
传播新型冠状病毒
传播肺炎疫情
男性恶意编造
虚假信息被法律行政拘留
传播 199
被依法行政拘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
款的规定予以行政拘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和警报,并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上述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诽谤是指故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足以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关于利用信息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信息网络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或者组织、教唆人员在信息网络上传播、制造事端,造成严重社会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提醒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的防治工作,并提醒广大公众
必须从官方渠道了解疫情信息。不得在互联网媒体平台上相信、转发、张贴、微信等与疫情相关的虚假信息,更不得编造或发布虚假信息。
网络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和评论时,应遵守法律法规。警方将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散布谣言、不相信、不造谣,建设一个和谐清晰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