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只要有下列病因证据之一,即可诊断为新冠状肺炎:
1。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的实时荧光逆转录聚合酶链反应检测新的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2。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的病毒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例疑似病例的诊断继续结合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的综合分析:
1。流行病学史包括:在发病前14天内在武汉地区或当地病例继续传播的其他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在发病前14天内,患者已在武汉市或当地病例继续传播的其他地区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存在聚集性疾病或流行病学关联。
2。临床表现包括发热;典型的成像特征,如x光、CT、核磁共振等。,早期表现为多个小斑影和间质改变,然后发展为磨玻璃影和双肺浸润影。在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肺实变。实验室检查显示,在疾病早期,白细胞计数正常或下降,淋巴细胞计数下降。
如果流行病学史中有一项,临床表现中的任何两项均可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