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肺炎人数_江苏常州3名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中履职不力被问责

2年5月5日,常州市纪委、监察院发出通知,自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防控疫情的决策部署,重点抓好“再监管”, 加强纪律执法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疫情防控中的典型违纪问题。

|自1992年1月26日我市启动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防控措施以来,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第四大队会同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卫生安全局对溧阳南出口高速公路上的车辆进行了检查登记。其中,交通警察负责拦截、引导和说服过往可疑车辆,并收集和登记可疑人员的信息。26日15时左右,高速公路第四大队第一中队中队长、值班负责人周艺博和辅警彭隆庆在工作中未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失职。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副队长张迎军作为主管领导,存在队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报道1月27日,经溧阳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免去周艺博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公路大队第一中队中队长职务,并通报批评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公路大队副队长张迎军、辅警彭隆庆

宣布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是当前的当务之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他们应该充分认识到防疫和控制的极端重要性。要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和部署中去,努力打赢防疫战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立场,突出主要职责,把纪律放在防疫工作的首位,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恪尽职守、秉公执法的监督,严肃查处各种失职渎职、作风不正等违反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防控工作中的失职和渎职行为,严格开展责任倒置调查,及时报告和揭露典型问题,为打赢疫情防控战争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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