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的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蔓延,同时有效保障诉讼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现就疫情防控中的疑难案件管理安排公告如下:
1、
1。指派专门人员处理案件的受理、移交和流通
2。接收和发送的案件应通过刻录光盘或通过保密专线邮寄的方式转移到案件材料中,以避免频繁手动发送案件材料。
2,律师接待
1。律师可通过登录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12309或电话(联系方式见附件)查询案件的程序信息并预约辩护机构
2。如果律师需要提交相关的案件材料,他们应尽量提交扫描文件或通过邮件发送相关材料,以避免直接接触和物理传输。
3、案件管理大厅管理
案件管理大厅按照要求切实做好防护工作,定期消毒、通风,值班人员佩戴口罩、手套等必要的防护和消毒设备,并做好光盘、文件和文件的消毒工作在
199防疫期间,为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如确需到检察机关,必须戴口罩,在安检点进行体温检测,请配合包铁路检查案件管理联系人:李梦君
地址:
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
2年2月3日020
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李习安路与春华路交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