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公司应收取佣金吗_“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公司被太原警方追责

房地产经纪公司客户隐瞒事实出租房屋导致102户居民被隔离太原市公安局2月13日宣布,太原警方已对一起出租房屋不自愿登记的违法案件展开调查。

2年9月9日,太原警方对姚某(女,60岁)和冯某(男,65岁)隐瞒或谎报疫情,妨碍传染病防治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调查两人的父亲姚某于2月7日通过核酸检测被确诊为新冠状肺炎。他们故意隐瞒他父亲与武汉人员的密切接触史,导致17名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被隔离,102名居民在紧急情况下被隔离和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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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发现姚牟某隐瞒事实,向武汉到太原的三个亲戚租房子住。

太原市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和公安部《出租屋治安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受理了姚牟某通过“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出租房屋的违法行为,该房地产经纪公司未主动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备案。现在,鉴于有关人员正处于隔离期,隔离期满后,警方将依法严惩。

警方建议,在“四个下午”(节假日后、下班后、复工后、放学后)和“双退”(退货、返工)高峰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做好新皇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出租房屋应严格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出租房屋的房东、 单位和中介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并依法主动向公安机关备案对不登记信息、不报备案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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