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网消息2月11日,郑州市房管局发布了《郑州市房地产企业复工实施方案》规划要求,除物业服务企业和人民生活必需的房屋租赁企业外,其他房地产企业不得在2020年2月23日24: 00前复工。
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政办公部门(不含销售部门)凭严格的人事管理可在申请后最早于2月24日复工。
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经申请并考核合格后,可在3月1日后复工。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部已暂停恢复对外开放,另行通知。房地产项目建设项目的复工时间按照《郑州市建设项目开工(复工)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王晓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