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防控措施_法律服务不停歇 法治宣传不松劲——内蒙古司法厅采取12项便民惠民措施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国际在线城建频道新闻:面对新的冠状肺炎疫情,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做好新的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势,遵循“少办点事,多办点事”的理念,围绕便民、惠民开展创新工作。在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肺炎疫情期间,政府努力确保法律服务不会停止,法律宣传不会松懈。

提高政治地位和加强组织领导

2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发布文件,推出12项新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措施,为方便和造福公众,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肺炎疫情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提供不间断的在线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开辟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开展各种形式的传染病相关冲突和纠纷的网上解决;调整律师的法律服务模式;为公益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建立行政复议和仲裁案件在线服务机制;调整司法鉴定工作方法;有效发挥农村居民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新皇冠肺炎疫情依法防控的宣传;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

新皇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成立了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战时总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宣传舆论防控子指挥部和法律服务子指挥部,负责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障了工作有序开展

线上线下结合便捷服务专业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内蒙古法网、微信公众号、4K智能机顶盒等渠道大力宣传并积极引导公众申请公共法律服务。对于必须在线和离线处理的法律服务,提供预订服务是为了实现人们的方便和利益。内蒙古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在线公共法律服务是不间断的。所有值班律师都是以完全封闭的方式管理的。每个律师都有单独的休息房间。值班律师分为两组。每组律师在7个工作日内从早上8: 00到晚上8: 00在热线平台值班。两位律师在工作前后都要测量体温,并填写详细的登记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群众电话中涉及的房屋租赁纠纷、劳动报酬支付纠纷、物业管理、法律程序实施、复业时间、隔离时间释放等问题的咨询,值班律师在做好答疑的同时, 要做好顾问的说服工作,引导群众依法合理维权,不相信谣言,不散布谣言,不散布虚假信息。12348热线平台在新皇冠肺炎流行期间提供法律咨询,同时还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等设立专门席位。,使人们可以享受方便和专业的公共法律服务而不离开自己的家园。

调整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模式

根据新皇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实际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调整了服务模式,优化了服务模式,努力做到方便快捷面向群众的日常法律援助服务,推进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的网上闭环。加强异地法律援助合作,争取在同一天受理、批准和分配与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农民工工资和权益保护案件。公证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公证事项指南,安排公证员采取预约、电话咨询、网上受理等方式,告知所需材料和办理程序,迅速办理涉及新皇冠肺炎疫情的公证。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开通服务热线,指派专人值班,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渠道开展调解预约和咨询服务,确保及时回应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同时,利用互联网、手机APP、微信、手机短信和电话,及时掌握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相关矛盾纠纷的线索和动态趋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各级律师协会组织律师事务所制定日常值班制度,确定值班律师,并通过微信、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和工作方式。随时回答人们的法律建议。公共服务律师主动与当地非典防控部门取得联系,为非典防控期间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保护企业法律顾问应及时了解企业在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如开始工作、复工、就业等,并积极帮助解决。该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为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指导群众通过网上或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邮寄提交行政复议和仲裁案件申请。自2月3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已通知司法鉴定机构减少现场接待,引导群众开展网上业务,并通过网络、视频、热线等形式组织开展相关新发肺炎疫情的鉴定和咨询。在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中特别关注涉及司法鉴定的医疗纠纷,积极提供鉴定服务加强村法律顾问微信群的有效运作,依托微信群等平台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我们将对涉及新发肺炎疫情的高频率法律热点进行预先研究和判断指导。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立即动员和部署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查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道路交通、物价等领域涉及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

加强疫情普及推进司法战争“疫情”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加大对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不散布谣言或不相信谣言2月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游俊成就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的职责和公众义务举行新闻发布会,重点关注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的违法问题和基层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等相关情况邀请内蒙古自治区知名律师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法治现场工作室”共同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JIPad、4K智能机顶盒和微信等公共法律服务群体的优势,及时向公众提供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1月24日至2月6日,12348热线平台每天有1071个电话和82个电话,接通率为98.32%,满意度为99.81%内蒙古司法宣传中心迅速调整宣传方向,首先确立了新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主题。在很短的时间内,它推出了一系列视频栏目电影,如“团结为城,消灭毒魔”、“关于法律控制的谣言”和“运动日记”。其中,“法律控制谣言”进入了“学习权”与此同时,他在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上发表了几篇相关新闻文章,并同时从不同角度发送到中央媒体和主流商业网站,累计传播超过800次,阅读量超过27万次。与此同时,微信平台上发布了46篇文章,8个媒体平台上发布了近416篇文章,包括今日头条、大鱼、搜狐新闻等。,点击量接近150万次。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正以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措施,加强为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的力度,坚定不移地打赢抗击新皇冠肺炎疫情的战斗。(内蒙古司法厅供稿)

编辑: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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