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努力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的决定》
这也是上海市人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积极应对当前政府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防疫工作法治化的迫切需要,为抗击防疫战提供紧急、及时、有效的法治支持。
《决定》规定了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决定的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法律责任。它规定,个人隐瞒病史、在关键地区的旅行史、与病人或疑似病人接触、逃避隔离医疗观察和其他行为。除了依法严格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外,相关部门还可以将其不诚实信息收集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采取惩戒措施为什么
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主任丁伟作出《决定》说,打赢这场以新型冠状病毒为主的肺炎疫情,是关系到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重大事件。在各类人员大量返回上海、企业大量重返工作岗位的重要时刻,在“防止进口、传播和扩散”的关键阶段,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这一决定。“防止输入、传播和扩散”的大量人员大量返回上海和企业大量返回工作岗位所带来的风险和隐患,主要基于以下三个考虑:
1以职能为基础,为确保中央和市政府实施重大防疫部署提供法律保障。疫情爆发后,习近平总书记给予了重要指示。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夺取疫情防控胜利提供强有力政治保证的通知》和《中央关于依法治国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城市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加强责任落实,有利于落实中央和市委依法作出的重大决策和安排。
2是一项积极的法案,为政府实施最严格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提供法律支持。在疫情防控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法律决定。这是为了借鉴上海在非典防控期间和世博会筹备期间的有效做法,支持和授权政府在特殊时期依法采取必要的临时应急管理措施。它具有优先适用的法律效力,有助于为政府根据上海特大城市的实际情况实施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提供及时有力的支持。
3是为动员全社会做好防治工作和形成合力提供法律依据的协同努力。疫情防控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包括相关人员的调查和隔离、相关物资的应急支持、社会管理等。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有利于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进一步明确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加强对群防群治的法律保护,有效推动全社会科学、高效、规范防控疫情。
“决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99疫情后,部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应充分发挥人大的立法职能,为疫情防控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政府部门和基层社区在疫情防控中也提出了许多迫切的法治需求,希望及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丁伟表示,在市人大常委会采取有效措施为政府在非典防控期间和世博会筹备期间的工作提供法律支持的基础上,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起草了决定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决定突出效益和效率,重点规范相关政府责任、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决定突出重点,防治并重,积极为当前口岸筛查、社区控制、医疗救治等方面的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遵循遵纪守法、科学防控等原则。
已经做出了明确的决定。全市防疫工作遵循遵守法律法规、科学防控、政策落实、有序规范、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原则。坚持党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将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有效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市政府可以制定规章制度,采取临时应急管理措施等。
决定规定了一系列政府职责和工作要求。一是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实行全市联防联控机制。
二是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尽最大努力维护医疗隔离秩序,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大科研力度,提高科学治疗能力。
3是为了明确紧急救援物资是由特殊措施保证的。要求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金融、口岸检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建立绿色通道,为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使用以及应急救援项目建设提供便利。
4是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必要时可以征用应急救援所需的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等物资,并依法予以返还或者补偿。
5是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对有关单位在防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给予协助,并应加强对慈善募捐活动的规范管理;
6是充分发挥“一个网通办公室”和“一个网通统一管理”的作用,优化政府服务流程,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办理各种网上业务此外,市人民政府还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与长三角地区有关省市制定了联合防控的规定。
鉴于防疫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可能会出现一些需要临时应对和处置的紧急情况。为全力支持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决定明确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政府规章或者发布决定、命令和通知,采取临时应急管理措施。同时,明确了市人民政府制定法规或发布关于临时应急管理措施的决定、命令和通知的前提、原则和范围,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备案对这项工作进行监督。
明确基层社区、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为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社区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积极性,决定分别明确基层社区、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首先,很明显,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应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的力量,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二是明确责任主体,落实防控措施,要求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要场所和重要设施,加强健康监测,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任何异常情况, 要求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做好园区内各种疫情的防控工作,要求航空、铁路、轨道交通、长途客运、水路运输等公共服务单位确保各种疫情防控措施的有效实施。 三是明确个人防控责任,要求个人自我保护,按规定提供相关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接受调查、监测、隔离观察、集中治疗等防控措施,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政府部门应及时发布疫情信息,不得拖延报告或隐瞒
。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和配合防治疫情工作,决定规定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及时发布疫情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媒体应积极开展公益宣传,提高公众的科学保护意识和水平,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积极配合和科学参与疫情防控,为全社会抗击疫情营造积极氛围。很明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或者传播有关疫情的虚假信息。
依法严惩各种妨碍防疫和控制的违法犯罪行为
为进一步发挥NPC的监督和司法保障职能,决定明确:一是市人大常委会和区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加强对本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收集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防疫工作二、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要积极履行职责,依法严惩各种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保障
隐瞒重点地区旅游史、逃避检疫观察等行为,并追究法律责任。此外,《失信清单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规定各种法律责任。同时,很明显,个人隐瞒了病史、在关键地区的旅行史、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接触史、逃避单独的医学观察和其他行为。除了依法严格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外,相关部门还可以依法将其不诚实信息收集到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采取惩戒措施。
丁伟表示,在起草和修改决定的过程中,各方还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障物资保障细节、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感染者治疗、企业复工复产、中小企业援助等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考虑到市委、市政府已经对上述问题作出了全面部署,本决定是疫情防控期间的一项紧急规定,重点规范全市疫情防控活动的法律保障。因此,该决定没有具体说明这些内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本决定,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保护绝大多数人民的生命健康权,打赢这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