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医务人员、公安民警、基层干部、电网工人和普通群众提供人身保护,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个人保护指南》,建议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新型冠状病毒筛查对象、隔离观察对象、疑似或确诊病例及其环境污染的人员提供人身保护基本的保护措施包括戴口罩、保持双手清洁和保持接触距离。
1、医务人员
(1)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路口进行卫生检疫时: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和医用口罩(如有污染,可随时更换);接触病人时要戴乳胶手套。加强手部卫生(用肥皂溶液在流动的水中洗手或用免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2)对疑似发热病例进行进一步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时,应采取二级保护措施,如体温测量、戴工作帽、戴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每次佩戴都应进行严密性检查)、护目镜或口罩、手套、防护服或隔离衣、鞋套等一米内的密切接触
(3)进行临床治疗时,应采用二级保护。如需进行气管插管等高危操作,应在二级保护的基础上,用面罩或全罩呼吸保护器或电动供气过滤呼吸系统代替防护面罩和护目镜。
2、公安民警
(1)在机场、车站、码头、路口或在工作地点值勤进行体检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如有污染可随时更换);加强手部卫生(用肥皂溶液在流动的水中洗手或用免手消毒剂消毒双手)当你需要接触发烧的人时,戴上乳胶手套,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2)在家中配合后续调查时:戴医用手术口罩(如有污染,可随时更换)与监控对象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加强手部卫生(用肥皂溶液在流动的水中洗手或用免手消毒剂消毒双手)发现重点疫区疑似发热病例时,联系就近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转移患者。
3、基层干部和电网工人
配合开展入户跟踪调查:戴医用手术口罩(如有污染可随时更换)与监控对象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加强手部卫生(用肥皂和自来水洗手或用免手消毒剂消毒双手)当疑似发热病例从重点疫区返回琼时,联系就近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转移患者。
4、普通人
卧室窗户频繁,经常通风避免去疾病流行的地区,减少到拥挤的公共场所。外出时戴口罩,如外出公共场所、就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戴医用外科口罩。当口罩供不应求时,普通口罩也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请勿触摸、购买或食用野生动物(即游戏)注意营养,适度锻炼。主动监控个人和家庭成员的健康。如有发热、咳嗽、气短等可疑症状,应主动戴上口罩,并及时就近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