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皇冠肺炎疫情依然严峻为了有效防止肺炎疫情在新型冠状病毒中的传播,中山市几个地区近日相继发布相关通知,要求企业复工复产。
据乐居编辑统计,中山市已有21个镇下发了企业复工通知,包括板富镇、大涌镇、东风镇、东胜镇、浮沙镇、港口镇、古镇镇、横栏镇、黄浦镇、东区、火炬开发区、民中镇、南朗镇、南区、南投镇、三角镇、三乡镇、潭州镇、小榄镇、西区、潭州镇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的防控形势严峻。为了减少工人在工作场所的集中,减少流行病传播和扩散的风险,我们坚持“三个提倡,一个必要,一个禁止”
此外,根据通知,申请恢复工作的企业在2月9日24: 00后和市级疫情一级反应解除前必须符合反应条件。例如,他们必须为预防和控制准备必要的材料,并确保保护疫情预防和控制材料,如口罩,温度计和消毒水。企业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减少员工与外界的接触等。
是最重要的。各类企业符合条件后,应至少提前2天向企业所在地乡镇提出申请。经现场审查后,应在复工前提出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黄浦镇、横栏镇、潭州镇等一些乡镇建议延期至2020年3月1日复工。东胜镇建议将复工推迟到2月20日。东区从2月23日开始,企业应办理复工申请和备案手续。
《关于在两个选定地区恢复工作管理的通知》全文如下:
2年9月9日2400时后市级疫情一级反应解除前企业申请恢复工作的条件
《关于加强企业安全有序恢复工作管理的通知》
为落实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要求,有效防止肺炎疫情在新型冠状动脉内蔓延为巩固企业防疫责任主体,促进全市企业安全有序复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3提倡:提倡企业对防疫工作无必要,非公民对复工工作适当拖延;提倡企业移峰填谷后复工,推迟非关键人员重返岗位;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采用电话、互联网等灵活方式在家办公。
1年8月:在防疫期间,计划复工的企业实行档案管理。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城市肺炎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系列指南,确保防控机制“四到位”、人员调查、设施材料到位、内部管理到位,经当地乡镇防疫指挥部备案后方可复工。
1严禁:严禁不符合“四到位”条件的企业不申报复工。
1。企业复工条件
除广东省名电[〔2020〕6号文第一条规定的企业类型外,2月9日24: 00后至全市一级疫情解除前申请复工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应明确防疫和控制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防疫和控制管理制度,明确主要负责人、车间班组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防疫和控制应急预案和恢复生产实施方案。
(2)员工调查到位企业应加强对复工和返工工人的健康监测,并督促来自或到过重点疫区或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留在该地区,暂时不要返回中山。对于来自或到过重点疫区或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应建立“一人一档”,确保隔离观察14天,并在上岗前正常测量体温。
(3)设施和材料到位企业应当准备必要的防治材料,做好口罩、温度计、消毒剂等防疫材料的防护工作。企业应实行隔离场所。集体宿舍企业应当设立临时隔离场所,安排相对独立的房间,作为疫情返回人员的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应督促其员工在家隔离或在每个乡镇的指定酒店和场所进行为期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
(4)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应该实行封闭式管理,减少员工与外界的接触处于生产岗位的员工禁止外出。其他员工被限制进入和离开以及与处于生产岗位的员工交叉接触。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和生活区。做好现场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以及隔离区的控制。员工必须戴口罩上班建立企业温度测量点,每天监测员工的身体状况,并按规定报告情况。为加强员工食堂的卫生管理,员工应分时段、分时段用餐,食堂应实行集中用餐和分餐。如果没有食堂,要集中订餐,独立分餐,尽量避免员工聚在一起用餐。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预防指南》的要求,建立并实施重返工作岗位前的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
2。
市各类企业恢复工作备案。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至少提前2天向企业所在地乡镇提出备案申请。应提交“企业复工记录表”(扫描文件末尾下载二维码的附件1)和“复工企业防疫控制承诺书”(扫描文件末尾下载二维码的附件2)。经过现场审查和备案后,可以开始复工。具体备案流程由各乡镇制定,各乡镇防疫咨询电话接收备案咨询(扫描文件末尾二维码见附件3)住房市政、交通、水务等市政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市政各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所有企业必须切实承担起防疫和控制的主体责任。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详见广东省卫生委员会网站),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复工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复工后要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和人员保护,加强安全生产。对疑似病例应立即报告,采取隔离和保护措施,坚决杜绝疫情不报告、漏报和处置不及时的现象。我们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政府检查。对不符合“四到位”条件、不申报复工或不按要求履行防疫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因不符合标准要求造成的重大防疫风险、确诊病例和其他不良后果的企业,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通知中企业恢复备案措施的取消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本通知由中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中山市新型冠状病毒
2年2月7日
黄埔镇:建议将复工推迟至2020年3月1日,以落实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流应对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蔓延,巩固企业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为促进全镇企业安全有序复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建议将复工推迟至2020年3月1日。为了减少工人在工作场所的集中,减少流行病传播和蔓延的风险,坚持了“三个主张、一个必要和一个禁止”的原则。
1年8月:在防疫期间,计划复工的企业实行档案管理。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城市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肺炎防控指南》系列,确保防控机制到位、人员调查到位、设施材料到位、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必须在新冠状病毒城肺炎防疫指挥部备案后才能复工。
1。企业复工条件
除广东省名电[〔2020〕6号文第一条规定的企业类型外,2月9日24: 00后至全市一级疫情解除前申请复工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应明确防疫和控制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防疫和控制管理制度,明确主要负责人、车间班组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防疫和控制应急预案和恢复生产实施方案。
(2)员工调查到位企业应加强对复工和返工工人的健康监测,并督促来自或到过重点疫区或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留在该地区,暂时不要返回中山。对于来自或到过重点疫区或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应建立“一人一档”,确保隔离观察14天,并在上岗前正常测量体温。
(3)设施和材料到位企业应当准备必要的防治材料,做好口罩、温度计、消毒剂等防疫材料的防护工作。企业应实行隔离场所。集体宿舍企业应当设立临时隔离场所,安排相对独立的房间,作为疫情返回人员的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应督促其员工在家隔离或在指定的酒店和场所隔离观察14天。
(4)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应该实行封闭式管理,减少员工与外界的接触处于生产岗位的员工禁止外出。其他员工被限制进入和离开以及与处于生产岗位的员工交叉接触。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和生活区。做好现场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以及隔离区的控制。员工必须戴口罩上班建立企业温度测量点,每天监测员工的身体状况,并按规定报告情况。为加强员工食堂的卫生管理,员工应分时段、分时段用餐,食堂应实行集中用餐和分餐。如果没有食堂,要集中订餐,独立分餐,尽量避免员工聚在一起用餐。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预防指南》的要求,建立并实施重返工作岗位前的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
2、企业复工备案各类企业在
镇复工的,在上述条件下,至少提前2天到镇经信局(镇政府大楼,510室,五楼),提交《企业复工备案表》和《企业防疫事业复工承诺书》,经现场审查后,才能开始复工备案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所有企业必须切实承担起防疫和控制的主体责任。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详见广东省卫生委员会网站:http://wsjkw . GD . gov . cn/xxgzbdfk/fkzs/),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复工前准备,复工后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和人员保护,加强安全生产。对疑似病例应立即报告,采取隔离和保护措施,坚决杜绝疫情不报告、漏报和处置不及时的现象。我们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政府检查。对不符合“四到位”条件、不申报复工或不按要求履行防疫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因不符合标准要求造成的重大防疫风险、确诊病例和其他不良后果的企业,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通知中企业恢复备案措施的取消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本通知由黄浦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黄浦镇经济信息局,23229985
网民可以通过镇政府的官方网站或官方发布号码查看详情。一般来说,上述恢复工作的要求差别不大。中山镇恢复营业通知截图如下:
黄浦镇
横栏镇
坦洲镇
东升镇
小榄镇
西区
三乡镇
三角镇
南头镇259